陸頌雄 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鐵路職員工會總幹事
三月,是高鐵的關鍵時刻,由於政府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受到極大的阻力,高鐵工程面臨停工甚至「爛尾」。高鐵應否繼續建下去?
筆者支持通過追加撥款,雖然作為市民,對於高鐵大幅超支也感到不滿,認為港鐵和政府監管不力。但現在高鐵已完工七成,現時停建又是否合乎公眾利益呢?
在此,我試用經濟學概念:沉沒成本(sunk cost),來作一個簡單分析。沉沒成本是指已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過去的決策所造成的成本不能由現在或將來決策所改變的,因此我們在考慮當下的決策時,我們就不會考慮這些沉沒成本。
套用在高鐵超支一事,600多億是已出之物,是「沉沒成本」。立足當下,現時我們有三個選擇:第一,通過追加撥款196億(當中港鐵以特別派息195億回撥給香港政府,庫房只需額外多支付1億),便可讓高鐵完工,市民多一個便捷環保、連接全國的交通選擇;第二,否決撥款,高鐵整個工程「爛尾」,但仍要多花106億處理爛攤子 (包括工程違約金、工程善後等),但市民什麼也沒有,更可能令香港在國際區域之間互動發展中走向邊緣化;第三,停工超過半年後復建,重新招標,所涉及的額外支出是282億元,高鐵工程進一步延誤和超支。什麼才是明智選擇顯而易見的。
有人反駁,不如將高鐵站改建成商場,不是更有經濟效益嗎?首先,我絕不認同基建要單純用直接消費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來衡量的思維,內地的高鐵計劃已實踐證明其經濟效益,何況高鐵還會帶來很多間接的社會效益,例如節省時間、增加商機、促進交流等。
一個商場,最重要的就是地利,不論是主幹道或是鐵路沿線,一定是人流必經之地,高鐵站位置距離最近的地鐵站和彌敦道,至少也有近十分鐘的步行距離,如果沒有高鐵,當地一向人流稀少,更遑論是高消費力的客源,因此就算單以經濟效益來計算,高鐵站改建商場是不可行的。更不要說取消高鐵,香港地位邊緣化,導致消費疲弱、商舖供過於求。有人說改建商場方案,估算每呎的月租是400元,這種假設的財務效益根本不可能。200萬呎的超級商場,很可能十室九空。
這次高鐵超支,讓我們社會反思,未來的基建要如何控制成本,是否仍要追求高大上的設計標準?但回顧香港的歷史,基建再貴,也是發展的必要,是一種社會投資,套用股評人的一句慣用語:「有買貴,冇買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