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68天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昨日結束,委員會預計5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在庭上結案陳詞時指出,水務署與房委會於聆訊期間一直互相指摘,又各自計算責任比重上誰較「蝕章」,認為兩大部門各有不足之處,但是次委員會是檢視整個制度漏洞,毋須點名批評,亦沒有人須就鉛水事件「人頭落地」。
調查委員會自周二(15日)起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水務署代表律師當日完成陳詞,曾反問房委會作為業主及物料使用者,是否沒有責任。
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昨日結案陳詞時指出,房署多名證人均稱對食水含鉛問題認知不足,其實可解讀為「無為意」有人會使用違規物料,繼而影響食水質素。何沛謙又指出,房委會在2002年考慮轉用銅喉及焊料時,曾詢問水務署意見,但對方並無提及焊料風險。他相信,若當時有人提醒,事件可能有不同結果,故房署無察覺相關風險是情有可原。
石永泰其後指政府部門毋須過分防禦,怨憤對待事情,又指委員會認為水務署及房委會同樣有不足之處,但屬於制度缺失,非個別人士失職。
批兩部門對焊料含鉛欠警覺
石永泰對今次事件歸納出多個要點,包括兩個部門溝通出現問題且「認知不足」,明知鉛有害,但對有人違規用含鉛焊料「缺乏警覺」,未有在施工前加入管控措施驗焊料。同時,水務署亦應檢討水辦中的鉛達至哪個含量便要執法,因為即使含鉛量差點超標,亦已顯示供水系統出事等。
承建商保華建築的代表律師麥高義結案陳詞時稱,多日聆訊反映鉛水事件上無一方願意承擔責任,如水務署認為自己的責任只到大廈屋界,房委會則認為可依賴水務署專家作監管,甚至認為與承建商有合約,便毋須承擔法律責任。然而,麥高義認為房委會有五六百名專業人士,而保華只是一般承建商,責任上相對較房委會少。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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