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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水邨」街坊在水箱及水車取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去年多個公屋屋苑爆出食水含鉛,行政長官梁振英宣佈成立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獨立調查鉛水事件。委員會昨日已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但要就報告公佈方式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多名立法會議員不滿做法,認為應完全公開報告。
委員會在去年11月2日至2016年3月17日期間進行了67日實質聆訊,並收取72名證人的證供,包括兩大政府部門水務署及房屋署,亦涉及11個「鉛水邨」的4大承建商等。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已收到《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政府會仔細研究報告內容,並就報告公佈方式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
梁振英又感謝調查委員會主席兼委員陳慶偉法官及委員黎年,在9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提交報告。
律政司:法律容許下盡量公開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指,就報告公佈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是否需要作任何遮蓋,律政司會仔細研究報告,盡快向行政長官提供法律意見。
發言人指,現時仍未有決定是否需要遮蓋報告內容,主要考慮公平原則,避免影響可能出現的刑事調查或檢控,律政司理解公眾希望知道報告的內容,了解事件真相,會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盡量讓公眾審閱報告內容。
水務署:檢討水務「條例」「規例」
水務署表示,已在聆訊中詳細解釋有關抽取水樣本的方式與原理,委員會報告公開後,該署會仔細研究相關內容。另外,署方已開始檢討《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包括《水務設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該署正就跟進工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梁美芬:全面公開令公眾信納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應在可能的情況下將所有資料公開,除非涉及受害人名字的私隱問題,否則看不到政府有任何原因不完全公開報告內容,包括所有相關負責的部門、負責的人士,甚至承辦商、水喉匠。
她認為,全面公開報告才能夠令公眾信納。另有立法會議員不滿政府要先諮詢律政司,才決定是否公開整份調查報告,又指如不全面公開報告,有違調查委員會成立的目標,亦非問責政府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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