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據了解,城大考慮起訴負責屋頂綠化工程的測量師陳佐堅及威華建築工程。陳佐堅昨日未有回應記者查詢。威華昨晚則發表聲明指出,將仔細研究報告的觀察、分析及結論。威華又稱,目前事故的確實成因仍在調查中,願意配合城大及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但由於不排除該事件將來有可能進行訴訟程序,現階段不便公開披露事件細節。
另外,城大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建議對校內負責今次綠化工程的職員採取紀律處分。
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指出,城大曾去信威華、陳佐堅及曾賢生釐清事件。威華在6月3日回信證實,項目的「建築工程」(building works)由陳佐堅及曾賢生為獨立認可人士及結構工程師,但天台綠化工程被界定為「非建築工程」(non-building works),故並無獨立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負責。
不過,根據調查委員會及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所理解,涉事綠化工程「整個項目」均需委任獨立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與威華的說法並不一致。委員會認為,有足夠理由相信陳佐堅是項目的獨立認可人士。
建花槽要入則 違例「民刑」都有責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綠化工程有機會屬於「非建築工程」,未必需要入則,但如涉及結構改動,例如在天台興建花槽,便需要入則。
他認為,事件責任誰屬,需視乎陳佐堅與威華之間簽訂的合約內容,是否要求陳佐堅具體參與涉事的「非建築工程」,以及提供專業意見。
有律師指出,如果負責綠化工程的有關人士無跟隨《建制物條例》向屋宇署申請入則,改建成綠化天台,除了面對民事追討,亦可能面對刑事責任。何鉅業則指出,《建築物條例》對僭建物有明確罰則,但如果綠化物並不需要入則,相信要以其他途徑展開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