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前景能否抱有樂觀的心態和盼望,主要由3種原素所組成︰個人、家庭和社會。
年輕人宜認清自身弱點能力
個人方面,若以學生為例,他在學業、品行、課外活動及與同學相處等多方面都曾有較暢順的發展,他會對自己的能力較有信心,而且對未來的挑戰,亦持勇於嘗試和屢敗屢戰的態度。當然,短暫的挫折感是無可厚非,但整體而言,在學校裡有正面經驗的學生相信「只要我願意付出努力和時間,問題是可解決的」。
由此可見,年輕人若然對自己的能力和弱點有深切和如實的認識時,加上逐少逐少地向難度挑戰,加上事後檢討成敗因由,調整策略、再接再厲,能有效地提升日後面對困難時的信心。
零至18個月為「關鍵期」
家庭方面,尤其是小學生的家長應特別注意。須知一個人的樂觀感是在嬰童時與母親或主要照顧者的相處時建立的。著名發展心理學家Erik Erickson 在1965年已指出,「對未來有盼望」是嬰孩在零至18個月大時須確立的,因為在這成長階段,嬰孩全無自理能力,只能完全依賴照顧者照顧。若照顧者能對嬰孩的食、身體冷暖、睡覺等基本需要做得比較妥善,該嬰孩便逐漸對未知的未來抱有「信賴」、「安全」和「正面」的感覺,這對小孩往後發展非常重要。
即使父母在嬰孩「關鍵」期錯失了助子女建立樂觀態度的良機,也不用太擔心,因小孩在小學和初中期間,與父母的相處和接觸都仍然緊密。因此,父母仍可在那時嘗試給予子女多些鼓勵和支持,令他能透過每次的小挑戰而建立信心和能力。
同時,父母亦要給子女實質的支持,令他可再次信任父母會在他需要時幫助他,不用經常單靠己力面對所有困難。
繫教育就業等社會政策
社會方面,包括教育制度、升學及就業機制、工資和外勞輸入機制、樓市政策、醫療保險制度、全民退保政策等,無一不是與普羅大眾的生活是否安定和樂觀有關。
若我們只講個人和家庭應該做什麼,而忽略現實和客觀的社會環境,只會把永無止境的壓力推在個人和家庭之上。這樣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製造了更多個人和家庭的壓力和社會問題。
總括而言,如果可以從個人、家庭和社會3方面互動的角度去提升「個人盼望和樂觀感」,相信是較為全面和有效。■香港心理壎芛|婚姻及家庭治療師 楊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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