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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國:與南海仲裁庭沒關係

2016-07-14
■劉振民斥海牙仲裁法院五名法官是「有償服務」。五名法官,左起:荷蘭籍法官松斯、德國籍法官沃爾夫拉姆、首席仲裁員加納籍法官門薩、波蘭籍法官波拉克及法國籍法官柯。 中央社■劉振民斥海牙仲裁法院五名法官是「有償服務」。五名法官,左起:荷蘭籍法官松斯、德國籍法官沃爾夫拉姆、首席仲裁員加納籍法官門薩、波蘭籍法官波拉克及法國籍法官柯。 中央社

僅屬和平宮「租客」 中方斥法官「有償服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對於所謂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與聯合國的關係,聯合國官方微博昨日發消息澄清稱,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中國副外長劉振民昨日亦指出,南海仲裁庭不是國際法庭,與位於海牙聯合國系統的國際法院毫無關係,亦不是國際海洋法法庭一部分,與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個系統的。他說,南海仲裁庭的五名法官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他們是有償服務的。

聯合國官方微博昨日發消息稱,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位於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內。這座建築由非牟利機構卡內基基金會為國際法院的前身常設國際法院建造。聯合國因使用該建築每年要向卡內基基金會捐款。和平宮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即主持此次南海仲裁的仲裁庭所在,不過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全背棄自己學術觀點」

劉振民亦指出,南海仲裁庭絕不是國際法庭。他說,這個仲裁庭的組成實際上是一個政治操作的結果,而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員,四位來自歐洲,另外一位法官來自加納,但長期居住歐洲。劉振民質疑,這樣一個法庭有沒有代表性?他們了解不了解亞洲文化?了解不了解南海問題?了解亞洲複雜的地緣政治嗎?憑什麼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劉振民批評,仲裁庭運作過程當中,亦完全背棄了他們原來堅持的學術觀點,這些法官寫學術文章的時候是一種觀點,到了仲裁庭上是另一種觀點,出現這樣的情況包括仲裁庭使用的證人。

有償服務能有公信力嗎?

劉振民稱,國際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們的酬金、薪金是由聯合國支付的,目的是保證他們的獨立性、公正性。而這五名法官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他們是有償服務的。

劉振民說,「這樣的仲裁庭做出的裁決能有效力嗎?能有公信力嗎?它能做到公正嗎?有的國家說,這個裁決是有約束力的,有關當事方要執行,這是騙人的鬼話。這麼沒有公信力的裁決,誰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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