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蘋果日報》和本港少數毫無國家民族觀念的人,為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侵犯中國主權的南海仲裁判決叫好,說什麼「菲律賓大勝」,「中國慘敗」,「中國必須服從仲裁庭的判決,否則在國際上孤立」云云。其實,這個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法庭,只不過是一個仲裁機構而已,它的判決沒有約束力。誰有錢請他審判官司,他就判誰勝訴。這樣的「野雞法院」作出違反國際法、罔顧史實的仲裁結果,根本是廢紙一張,嚇不倒中國。
好多人把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和海牙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混淆。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是個調解組織,連私人的事情都管,只要你出錢,它就會為你打官司。
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也不屬於聯合國,與隸屬聯合國的海牙國際法院毫無關係。雖然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與位於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一定關係,但又不是國際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說得難聽一點,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就是一個「野雞法庭」。長期以來,美日操縱這個仲裁法院,選用什麼法官,都是美日說了算。
仲裁法院是由5名仲裁員組成,除了菲律賓自己指定的,來自德國沃爾夫魯姆教授作為仲裁員外,其餘4名仲裁員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柳井俊二表面上是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同時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的會長、日本前駐美國大使。柳井俊二既是安倍的心腹,更是美國的政治傀儡,一僕事二主 。所以,柳井俊二要仲裁法院的仲裁員怎樣判,肯定會聽從主子的意旨辦事。
國際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們的酬金、薪水是由聯合國支付的,目的是保證他們的獨立性、公正性,但仲裁法庭5名法官提供有償服務,賺取菲律賓的錢。這樣胡鬧的仲裁法庭,既沒有公信力,所作的仲裁自然沒有實際約束力。
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成立有117年,一直「拍烏蠅」,百多年來只接受過16起仲裁請求,基本是無人問津。也就是說,它的判決頂多就是引起輿論炒作一陣而已。菲律賓前總統阿基諾三世在美國教路下知道這個門路,又知道這個機構由美國人和日本人控制,花一點錢就能大造輿論,把菲律賓侵佔南沙群島的行為合法化。
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的地位和實權,比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高得多。但是美國和日本曾對國際法院的判決置之不理。2004年國際法院受理墨西哥控告美國在其國內刑事訴訟違反《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國際法院認定美國違約,但裁決後美國拒絕遵從法院的判決。國際海洋法庭曾判日本捕鯨違法,命令日本停止捕鯨,日本一樣對判決置之不理。
這次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對南海的裁決明顯越權,因為它沒有權審理主權和領土紛爭,違反海洋法關於仲裁的有關規定:必須要捲入糾紛的雙方經過談判沒有結果,雙方又同意交給仲裁法庭進行仲裁。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判決是非法的。中國不承認、不執行,這是維護海洋公約的表現。美國和日本又哄又嚇,要中國執行這個荒謬的判決,實在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