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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成中三生飲過酒

2016-10-03
■黃金月(中)對學生平均接觸酒精年齡為10歲感驚訝且擔憂。右為陳銘偉。趙虹  攝■黃金月(中)對學生平均接觸酒精年齡為10歲感驚訝且擔憂。右為陳銘偉。趙虹 攝

平均最早10歲接觸酒精飲品 調查揭賣酒規管不足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虹) 酒精飲品購買便利,接觸有關飲品的年齡亦愈趨年輕。一項中學生健康危險行為調查發現,近40%受訪中三學生曾有飲酒經驗,平均最早接觸酒精飲品為10歲。相比沒有飲酒的學生組別,曾飲酒的學生出現缺課、欠交功課或課室行為不當等品行不佳的機會亦增近5倍。調查負責人坦言情況驚人且令人擔憂,批評酒精產品缺乏完善監管且購買容易,有收緊政策的必要。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承認現行控酒措施有不足,強調會研究立法規管零售點買賣酒精飲品的情況。

適逢昨日迎來「國際無酒精日」,理大護理學院兩年前以問卷調查了6間中學合共840名、平均年齡為14.3歲的中三學生,以收集有關香港中學生吸煙、飲酒或性行為等健康危險行為的數據。結果發現,38%受訪學生曾有飲酒經驗,當中逾半更表示曾在過去一個月飲用。平均最早接觸酒精飲品的年齡只有10.9歲。

60%學生在家初嚐酒

調查又發現,60%受訪學生首次飲酒地點為家中,其次為戶外(27%)及朋友家中(13%);若所結交的朋輩有飲酒行為,學生嘗試飲酒的機會將較朋輩間沒有飲酒行為的組別急增近33倍。

相比沒有飲酒的受訪組別,曾飲酒的學生組別出現缺課、欠交功課或課室行為不當等品行不佳的機會倍增4.6倍。

負責調查的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黃金月指出,因中三學生年僅約15歲,處於成長階段且易受朋輩影響,故以該年級為調查對象。她對學生平均接觸酒精年齡為10歲感驚訝且擔憂,認為飲用酒精不但不利他們身體發育成長,亦影響他們的社交及學業。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數字,酒精是全球第三大疾病負擔風險因素,每年有330萬人因酒精導致的打鬥、暴力或自殺等創傷而死亡。黃金月形容酒精禍害屬隱藏性,加上香港對酒精產品缺乏完善監管,且廣告提示警告不足, 即使非成年人亦能隨便購買,有收緊政策監管的必要。

星規定每晚10時半禁酒

鄰近地區如新加坡去年起實施嚴格禁酒措施,規定每晚10時半至翌日早上7時,禁止所有零售商買賣酒精飲品,公眾在同一時段亦不能在公共場合飲酒。香港家庭醫學學院院長陳銘偉認為,雖然有關措施看似專制且嚴厲,惟在公共場合飲酒會增加醉酒生事機會,故有關措施有助維護社會治安,認為政府有必要收緊現時的控酒政策。

陳銘偉指出,酒精對身體損害非即時性,但長久會為心臟、肝臟等器官帶來負荷,形容酒精是一種「毒」,長期飲用會危害提供「解毒器」功能的肝臟,增加患上肝炎及肝硬化的機會。

高永文其後會見傳媒時承認現行控酒措施有不足,指出現時只有持有酒牌的酒吧或食肆受酒精買賣規管,惟未有持有酒牌的其他零售點卻未有相關監管,強調會研究立法規管有關地點買賣酒精飲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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