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瘋傳一篇「四人綜援家庭月入2.2萬元」的文章,講述一名新來港人士一家四口每月領取2.2萬元綜援金卻嫌不足,大罵港府歧視新來港者,直指「畀得兩萬幾蚊我哋生活,不如唔好畀。」該篇文章其後被「踢爆」造假,鍾女士家中只有她與兒子,受訪時更沒有申領綜援,文章似意在挑起兩地矛盾。社署昨日回應指出,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四人家庭平均綜援額1.4萬
社署表示,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才可獲得援助。目前,綜援計劃下的援助金大致可分為標準金額、補助金和特別津貼。不同類別的受助人會獲發不同的標準金額以應付其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例如食物、衣服鞋襪、燃料電費和耐用品。
補助金則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社區生活補助金、交通補助金和院舍照顧補助金。
符合資格的受助人亦可獲發放特別津貼(例如租金津貼、水費及排污費津貼和就學開支津貼),以應付其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綜援金會按個別人士或家庭的情況及需要而計算。由今年2月1日起,四人家庭的平均每月綜援金額約為1.4萬元。 ■記者 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