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一直鼓吹「港獨」、不承認香港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條文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昨日就自己在立法會選舉提名被選舉主任裁定無效一事,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但他諷刺地引用基本法質疑選舉主任的決定超越其應有權力,明顯「違憲」,及違反香港人權法。針對是次選舉呈請或令多個選區要重選,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香港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程序處理,任何人依法提出他的訴求,包括選舉呈請,都有一套處理方式,不擔心會影響立法會運作。
梁天琦昨日正式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挑戰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取消其參選的決定。10名答辯人包括何麗嫦及9名新界東當選的立法會議員。他聲稱,自己已簽署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及相關的確認書,而選舉主任應該政治中立,並沒有權力去檢視參選人是否真心擁護基本法,何麗嫦據此裁定其提名無效,已超越其應有的權力,明顯「違憲」,及違反了香港人權法。
他續稱,自己無論是申請司法覆核或是選舉呈請,理據都是基於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如果我唔擁護基本法,我就唔會咁做。現階段基本法是暫時最能夠確保我哋人權、社會制度的一套小憲法,雖然崩壞得好厲害,現階段我只能靠基本法作挑戰。」被問及對於是否繼續支持「港獨」,梁天琦則避而不談,「呢個我唔答,過往答得太多,好多麻煩。」
一旦梁天琦勝訴,立法會新界東選區,以至新界西都或需要重選,令人擔憂會影響立法會的運作。曾鈺成昨日在一公開活動上表示,香港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程序處理,他不擔心會影響立法會運作。
沒規定代主席須未持外國護照
就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稱立法會主席「大熱門」梁君彥在任立法會代主席時沒有申報自己擁有外國護照,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一條,要求法院裁定由梁君彥任代主席所作的決定均為非法及重新表決。曾鈺成表示,香港基本法對立法會主席有年齡、身份等方面的規定,但沒有提及對代主席或署理主席的要求。
他不認為有任何理由需要代主席或署理主席都符合立法會主席的條件,也沒有法律或議事規則規定代理主席須沒有外國護照。他又以副局長署理局長的職位為例子,指局長按照基本法,需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但副局長就不需要,當局長暫時無法處理職務時,代表署理的人員並不需要與局長有同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