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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宣誓無效偷雞投票

2016-10-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但劉小麗收到有關通知後,稱自己「未看信件內容」,仍出席昨日立法會不同事務委員會會議並投票。民主黨涂謹申一度在主持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放生」劉小麗,容許她繼續與會並投票,其後才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覆核自己看法」,裁定劉小麗等人不能進入會議室、不能投票。

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在昨日上午11時30分舉行。劉小麗在會上提及,在出席會議前已收到通知她宣誓無效的信件,但稱自己「未看信件內容」,並繼續留在會議室及參與投票,被當選該委員會主席的馬逢國要求她離開會議廳。

在12時舉行的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主持會議的涂謹申就聲言,立法會主席對劉小麗宣誓的裁決要在大會作出才生效,稱劉小麗仍可留在會議廳,參與投票。

多名建制派議員質疑涂謹申有關決定,秘書處亦指未完成宣誓議員不可出席會議,涂謹申最終只得暫停會議覆檢自己決定,會議最終不能進行選舉。

涂謹申圖「放生」受質疑

至12時30分舉行的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同樣負責主持會議的涂謹申則改口,稱覆核了自己在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看法,認同立法會主席的裁決即時生效,並裁定劉小麗等人不能進入會議室、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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