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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認賄會長銷電腦候懲

2016-10-19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受電腦分銷商委託的理大生,涉聯同活動策劃公司市場經理,去年向理工大學學生會時任會長提供10萬元賄款,誘使會方將兩個電腦品牌納入校內電腦優惠計劃,又提議贊助理大或學生會20萬元。在利誘失敗後,理大生再恐嚇會公開學生會黑材料。理大生早前承認串謀行賄及串謀恐嚇共3罪,案件押後判刑,理大生須還柙候判。

案情指,26歲被告理大生黃嘉銘及首被告、活動策劃公司巿場經理翟學明(32歲),去年受電腦分銷商委託,向理大學生會會長提供10萬元賄款,又稱掌握學生會進行^底交易的黑材料,要求讓兩個電腦品牌參與理大的電腦優惠推銷活動。 兩人早前均承認控罪,翟早前已被判監4個月。

黃求情指在涉案電腦公司沒有股權及沒參與運作,犯案無金錢利益,但因該公司在行內有聲望,「半推半就」下以為協助案中首被告,會對他將來事業有幫助。被告承認想法愚蠢,沒想過後果嚴重,現已痛定思痛。

辯方求情指黃去年畢業後於一貿易公司任職副總經理,但礙於保釋條件,不能離港公幹,故遭僱主辭退後失業至今。裁判官要求索取黃的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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