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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促院舍修例增阻嚇力

2016-10-19
■蔡海偉。趙虹 攝■蔡海偉。趙虹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虹、聶曉輝)今次事件反映現行監管制度存在問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蔡海偉昨日表示,社署向院舍批出豁免證明書為求讓有關院舍有足夠時間改善硬件服務,以符合規定,而非針對人手等軟件服務,但認為現行《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有加強空間。他又指出,目前院舍服務供不應求,不少殘疾院友輪候公營院舍平均需時10年至12年,令部分院友家屬退而求其次選擇入住條件較差的私營院舍。

涉案院長去年已未有為其社工牌照續期,惟至今仍未能因而責以處罰,蔡海偉建議加強及提高有關院舍負責人的監管及要求,包括加入需為註冊社工、註冊護士或有接受專業進修等要求。若有違反即可被除牌,加強阻嚇力。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亦表示,此案的受害人基於受到精神創傷未能作供而撤銷控罪,反映程序本身對於受害人的保障存在漏洞,妨礙公平公正的審訊程序,L烈要求司法機關檢討現行對性罪行受害人得到公平裁決機會的保障。協會又指,社署應提升現行監管及執行的透明度,例如《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在性罪行的處理機制及指引上的有效性及阻嚇力,並檢討性罪行定罪記錄查核機制之成效。

智障人士出庭存「技術問題」

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元朗區議員趙秀嫻指出,智障人士被侵害,要與智力正常者對證其實是處於下風,事件反映律政司現有制度存在很大的灰色空間,雖有協助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司法措施,卻仍受制於女方無法出庭的「技術問題」,律政司需盡快檢討及補救。

她又希望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能正視問題,應社會聲音對涉案前院長展開紀律聆訊;社署亦要提升院舍的監管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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