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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應暫拒游梁重誓

2016-10-23
■曾鈺成坦言,未見過有議員肆意侮辱自己宣誓效忠的對象,或借宣誓宣傳「港獨」。資料圖片■曾鈺成坦言,未見過有議員肆意侮辱自己宣誓效忠的對象,或借宣誓宣傳「港獨」。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日前聯署去信主席梁君彥,要求押後游梁二人宣誓。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在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坦言,未見過有議員肆意侮辱自己宣誓效忠的對象,或借宣誓宣傳「港獨」,認為特區政府透過司法程序覆核立法會主席的決定,釐清對法例看法的分歧,是沒有辦法中的解決辦法,並非「行政干預立法」;而法院既已接納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暫時不讓兩人再宣誓,相信是較為穩妥的做法。

特首梁振英日前透過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禁止游梁二人重新宣誓,高院下月3日聆訊。立法會39名建制派議員早前則聯署去信梁君彥,要求他押後「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再宣誓,如主席不接納,會採取流會等一切可行方法,阻止兩人宣誓。

不覆核政治代價或更大

曾鈺成在接受無邪`目《講清講楚》訪問時指,特區政府首次就立法會議員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是因為第一次有議員肆意侮辱他們要宣誓效忠的對象,行為在客觀上可能觸犯了《宣誓及聲明條例》,而其宣誓內容涉及鼓吹「港獨」,更涉嫌違反香港基本法,行政當局訴諸法庭要求釐清立法會主席還是否有權讓他們宣誓,是「沒有辦法之中的解決辦法」;又質疑倘政府不提出司法覆核,需付的政治代價會否更大,「我睇唔到有更加好儭悃M方法。」

他指出,是次事件並不涉行政當局直接「指令」或「要求」梁君彥推翻自己的裁決,只是要求法院釐清雙方對相關法例看法的分歧,而當行政機關及立法會的看法有不同時,最適宜由司法機關作出決定,所以不能說成是「行政機關粗暴干預立法機關」,「唔能夠講話行政當局要粗暴地推翻立法會主席齔籊M喎。」

未見過肆意辱效忠對象

曾鈺成坦言,法院已接納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暫時不讓兩人再宣誓,是較為穩妥的做法。而游梁兩人的情G不能與4年前他准許前議員黃毓民兩度宣誓的情況相提並論,「現在這兩名議員的做法與黃毓民議員的做法有本質上不同,黃毓民起碼沒有侮辱要宣誓效忠的對象。」

他續說,「我們要反過頭來問一問,我做了這麼多年(立法會主席),未見過有人在宣誓的時候,對自己應該宣誓效忠的對象去肆意侮辱;未見過有人利用宣誓真的去宣傳『港獨』,這個違反基本法的做法,是未試過的,是不是?」

曾鈺成認為,法院此前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不代表法庭批准兩人宣誓;而暫時不讓游梁兩人宣誓,不等於是宣佈剝奪了他們的資格,「對兩位議員來說,可能是失去了參加幾次會議的權利,但就避免了你讓他們宣誓,他們進來(立法會開會)了,然後法院最後裁決,原來當日他們已經失去(議員)資格,變成你(梁君彥)讓他們宣誓這件事是越權。」

主席有權決定宣誓議程

被問及《議事規則》規定,如果有議員宣誓,必須排在議程最前,但曾鈺成認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二條,主席有權決定會議議程,法院不批出臨時禁制令,等於將決定權放回主席手上:「他可以選擇是否放,甚至他放什麼人的宣誓議程,例如劉小麗,他可以先讓她宣誓。」

他又不認為建制派要求將宣誓議程押後,是向主席「逼宮」,因為提出要求的議員也要向他們的選民負責,而他們只是代表自己的選民表達意見,並相信很多市民都不想讓有關議員再宣誓。

被問到目前議會的亂局,曾鈺成坦言,看到新一屆議會情況,他心情非常沉重,相信沒有一位希望香港好的人見到這局面會感到開心,而有什麼選民就會有什麼樣的議員,倘市民感到厭倦,就應反問自己投票予什麼人,對方是否履行競選承諾。

他期望社會重視有關問題,倘未能制止「港獨」繼續蔓延,將無可避免引起中央更多關注,想辦法控制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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