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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料詮釋「效忠」阻「獨」害

2016-11-05
■胡漢清■胡漢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針對「青症雙邪」游蕙禎及梁頌恆在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上宣「獨」,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此解釋香港基本法的條文。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有人倘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推動「港獨」,肯定牽涉到國家安全的問題,並非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也不是由香港的法院可以處理的。他估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原則性和全面性解釋,列明「效忠」的標準。

胡漢清在電台訪問中指出,中央政府自4月開始已表態,批評「港獨」是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的行為,而散播「港獨」主張者應該有刑事後果。但由於非法「佔領」以至有人在校園「播獨」等問題,都因為香港法律過時而令宣揚「港獨」者無須負上刑事責任,甚至有人用「港獨」旗號參選。如果有人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推動「港獨」,肯定會衝擊國家主權和安全,人大常委會亦必然會討論有關問題。

屬全國性標準 人大有權釐清

他估計,是次釋法並非僅針「青症雙邪」游蕙禎及梁頌恆,亦非僅針對目前進行中的司法覆核案件,而且還是針對正不斷衝擊中央底線的「港獨」者,及立法會內其他可能有同樣的主張的人。全面解釋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效忠」的問題,特別是何謂「效忠」國家和特區政府需要與全國性標準一致,不能由香港單方面自行決定,而立法會議員參選前的要求和確認步驟、宣誓前需要符合什麼資格等都需要釐清。

被問及有人指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會影響香港獨立的司法權時,胡漢清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而中央在開始討論如何處理「港獨」問題時,還未出現特區政府司法覆核游梁宣誓的案件,更不能因案件進入法庭就停止。港人不應只以自己角度看事情,特別是「中央對香港比較其他省市已經特別優待」,香港人要反思為何中央有如此大的反應,「是小事定闖髐j禍」,及考慮國家主權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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