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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對「港獨」落閘 堅決維護國家統一

2016-11-23

單志明 九龍東區聯會副會長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

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會見特首梁振英時強調,堅決維護國家統一,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在「一國兩制」下,完全沒有「港獨」空間,香港要依法辦事,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釋法,解決宣誓風波。事實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作出一錘定音的解釋,及早平息「青政」梁游二人的宣誓風波,不僅使香港免受官司糾纏的持續性傷害,而且排除了「港獨」分子今後再次參與立法會補選和其他選舉的可能性,從根本上反「港獨」,避免「一國兩制」受到衝擊。人大釋法維護了「一國兩制」原則和香港法治精神,有力遏止「港獨」,只會更有利推進「一國兩制」事業向前發展,體現了其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所發揮的關鍵性作用。特區政府更需依法採取措施,果斷打擊「港獨」勢力,不能容讓半點空間,彰顯堅決維護國家統一的決心。

基本法第104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作出一錘定音的解釋,不但確保了香港法庭能如實按照基本法原意作出判決,使香港免受官司糾纏的持續性傷害,而且排除了「港獨」分子今後再次參與立法會補選和其他選舉的可能性,從根本上對「港獨」落下大閘,這說明梁游即使上訴到終審法院,亦難逃敗訴結局,二人以至其「港獨」同夥更不可能再借參選成為立法會議員,堂而皇之在立法會內「播獨」。至此,「港獨」分子再沒有任何空間鑽進立法會,立法會作為莊嚴的憲制機關,在這道大閘前,便得到有力維護。

釋法後,逢釋法必反的人攻擊人大釋法是「破壞香港法治」。必須看到:一、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頒佈對基本法第104條含義的解釋,是行使基本法第158條賦予的權力;二、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辭中亦明確說明,香港各級法院是依法辦事,也承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釋法權,有解釋基本法的權力;三、香港回歸至今近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5次,每一次都有其必要性和及時性。可見,人大釋法是依法而行,且慎重而為,是法治的體現,逢釋法必反的人的歪理不攻自破。

事實上,中央政府亦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回應社會反「港獨」的主流共識;針對「港獨」作權威性宣示,實理所當然。就宣誓問題釋法,更有助遏止「港獨」問題惡化,在清晰指引下,「港獨」分子再不能以各種藉口掩飾迴避,釋法成為公眾明辨是非、抵制「港獨」分子假意宣誓的指南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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