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網民也十分關心是否可以追討已支付給兩人的議員酬金及津貼。
「Christina Eu」:「未宣誓就出糧及津貼,行會(立法會)要檢討制度,趁這機會去改進,令制度完善一些!」
「yeung318 yeung」:「放心,呢度咁多收外國錢做事的人會俾(畀)錢佢,因為仲有小小(少少)利用價值。」
「Po Wong」:「預支津貼幾十萬係要實報實銷,如果嘔唔返出薄A用鬙h其他地方,即係行騙或盜竊,唔好以為破產就無事。」
「Phyllis Ho」:「 支持全數追回,並要立刻執行跟進,不可讓他們走數!」
「Bear Bear」:「立法會是否也應考慮自身的制度監管,在私人公司動用公司款項也要經多重批核,何況所動用的是納稅人的錢。」
「Daggie Chan」:「如果真的要追回公帑,請海關把好關,因為欠政府錢是不能出境!」
TaiHoi Yu:「千祈唔好比(畀)佢地(])申請破產,真金白銀,要現兜兜還!同埋訴訟費!要佢地(])知道累埋全家!」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