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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綜援撤衰仔紙 65歲先拎得

2017-01-19
■撤銷衰仔紙,顧存了「老友記」的面子。 資料圖片■撤銷衰仔紙,顧存了「老友記」的面子。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寶儀)綜援是社會保障的安全網,惟不少基層長者因羞於呈交子女有否提供經濟援助的聲明(衰仔紙),即使有經濟需要亦不敢申請綜援。新年度施政報告建議取消該項安排,但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年齡由現時60歲提高至65歲,不過新政策實施前正領取綜援的60至64歲長者將不受影響。

在目前制度下,60歲或以上合符資產限額的健全長者可申領每月約3,000元的綜援標準金額,惟無論長者是否與家人同住,所有獨立申請綜援的長者,均需提交經濟狀況的「聲明」,以核實長者有否其他收入來源。部分基層長者因顧存面子,不欲子女簽署有關聲明。

施政報告建議取消獨立申請長者(例如與子女分開居住的長者)的親屬,須就其有否經濟援助聲明(衰仔紙)的安排。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此舉為回應坊間對有關聲明觀感不佳的看法,僅為行政措施的修訂,不涉及立法,料今年首季可落實。不過,由於未有統計因需提交聲明而無申請綜援的人數,難以估計修訂後的受惠人數。

特區政府過去曾表示會研究改變整個綜援制度,包括由家庭改以個人為申領單位。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經研究後決定不會改為個人為申請單位,「因為綜援是最後的安全網,有需要人士應先由家庭成員提供援助,未能援助才由政府提供協助。」

「家庭」申綜援維持不變

報告同時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現時的60歲提高至65歲, 以配合延遲退休年齡的人口政策,而新政策實施前正領取綜援的60至64歲長者將不受影響。消息說,有關修訂並非為節省開支,而是切合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鼓勵繼續就業,估計將有2,000名60歲至64歲的長者而因受影響,要繼續領取較低的普通綜援金額。

為人詬病的「衰仔紙」制度於在1990年實行,早年立法會扶貧小組委員會曾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港府取消「衰仔紙」。樂施會歡迎取消落實綜援「衰仔紙」安排,並建議容許與子女同住的有需要的長者獨立申請綜援,確保長者得到經濟上的支援外,同時繼續得到家人的照顧,達至居家安老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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