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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誓四丑」申法援 「劉羅姚」不獲批准

2017-01-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瀆誓四丑」被律政司入稟覆核其立法會議員資格,4人「自己玩洁v,卻要納稅人埋單,分別要求立法會支付他們的訟費,同時又申請法援。據報,「四丑」中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的法援申請均被拒,梁國雄的申請則獲批。

「瀆誓四丑」中的劉小麗及姚松炎分別在大專及大學教書,前者更有兩個物業,還未計算兩人的議員薪酬及相關津貼等。

不過,兩人和羅冠聰及住公屋的梁國雄,就厚顏要求立法會代替他們聘請律師,同時申請法援打官司。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前日回覆,按例議員倘因在立法會或其轄下委員會履行議員職務時面對法律挑戰的話,行管會才會考慮負擔有關費用,但他們在完成宣誓前並無履行議員職責,故不適宜由立法會承擔法律費用,行管會經投票後決定不會替他們支付訟費。

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昨日再獲法援署通知,指他們的法援申請不獲批准。三人稱,律政司是次入稟司法覆核議員席位,「茲事體大」,他們應有充分法律支援以應付訴訟,故會向法援署提出上訴,又希望法援署「充分理解」他們的法律理據,即他們在宣誓時並無違反相關法例規定,以「保障」他們獲得法援的「權利」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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