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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成玉倡建容錯制度激勵改革

2017-03-10
■傅成玉。新華社■傅成玉。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傅成玉昨日就國企改革問題呼籲,要創造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大環境,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點突破。

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昨日舉行。傅成玉作大會發言時指出,當前中國各地國企改革已進入重要階段,存在一些帶有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

其一,突出國資、國企監管改革,弱化甚至替代國企自身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視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禁區,絕大多數國企對企業內改革基本沒啟動。其二,改革主體不清,企業改革缺少內生動力。由於事實上的改革主體上移,導致了「上面想改很難改、企業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協調局面。其三,缺少保護企業領導者改革擔當的環境,企業領導對改革顧慮較多。

盼企業制定各自改革方案

為此,傅成玉建議,首先,明確改革主體,突出改革重點。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劃分國企改革主體,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把涉及國企內部改革的權力下放給企業,允許企業制定各自改革方案,改革責任落實到企業和企業領導者。

第二,創造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大環境。制定激勵和保護國企領導大膽改革的相關政策,出台具體可行的容錯制度,建議審計、紀檢監察、幹部管理等部門制定各自領域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相關辦法和措施。

關於建立和完善容錯機制,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曾提出「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容錯認定的總原則,把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行為區分開來,把國家尚無明確規定時的探索性試驗與國家明令禁止後的有規不依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保護好廣大幹部的幹事熱情。

第三,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點突破。建議擴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範圍,既增添國企自身活力,彰顯中國深化改革的力度,還可吸引大量社會資本回到實體經濟,降低中國金融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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