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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非本地課程「不作為」 教局挨批

2017-03-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國力書院去年發生涉嫌偽造文件事件,引發市民對非本地課程規管的關注。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指出,教育局對非本地課程監管嚴重不足,包括沒有主動巡查、制定監察程序及強制保留相關文件,導致事發後難以查證,批評教育局被動和「不作為」。

現時本港共有約1,100多個非本地課程。根據《非本地高等專業教育(規管)條例》,非本地課程水平必須與頒授該學術或專業資格的機構所屬國家同一資格課程比擬,主辦者要按時向非本地課程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若課程有任何更動,例如學費調整,亦要向註冊處提交通知;註冊處會抽查非本地課程廣告及網頁跟進有問題個案,按條例要求及既定程序跟進涉嫌違規投訴。

有檢控但從未撤課程註冊

公署收到市民投訴,質疑部分非本地課程認可資格。公署展開調查後認為,教育局對非本地課程監管機制不足,包括註冊處沒有主動視察主辦者處所;沒有就主辦者造假行為制定監察程序;更沒有要求已註冊課程主辦者「必須」保留文件,以便日後查核。此外,註冊處於2011年至去年1月,共收87宗投訴,最終只作出4宗檢控,涉及欺詐、虛假陳述等;並發出兩封警告信,涉嫌在廣告中作虛假陳述;但5年間沒有撤銷任何課程註冊。

申訴專員劉燕卿形容,教育局的被動可說是「不作為」,未能防患於未然,待有涉嫌違規情況出現時才介入,屆時註冊處可能已無從搜證,得出「經調查後並無發現任何證據證實」的一貫回應。她指出,若主辦者串通學員造假,對誠實按照課程所有要求修業的學員、誤信並聘用造假學員的僱主,以及造假學員服務的對象不公平。

公署建議教育局制定定期突擊巡查,以及抽查與學員修讀課程有關的文件機制,防止主辦者偽造或修改文件造假;與律政司研究對已註冊課程新增條件,要求主辦者必須在學員就讀期間至完成或終止修課後兩年內保存有關文件;盡快制定明確具體的執法指引,讓職員知悉什麼情況下可引用法例撤銷違規課程或主辦者的註冊。

教局:第三季開始定期視察

教育局回應指,監管機制總體上有效,但仍有優化空間,正籌備修訂周年申報表表格範本,規定主辦者提供更多資料,協助教育局審查及展開調查,並會在今年第三季開始定期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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