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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撤保護消費者條例 網絡商可售私隱

2017-03-30

美國眾議院前日以215對205票,通過撤銷前總統奧巴馬政府去年10月出台的保護消費者私隱條例,為網絡供應商日後在未獲顧客同意下,出售顧客個人資料鋪路。

條例原本規定,網絡供應商在利用顧客身處地點、經濟、醫療及子女資訊,以及網絡瀏覽記錄作推銷用途前,必須取得顧客同意,但因Google及facebook等網站不在監管範圍內,條例被指偏袒大型網絡企業。共和黨以此為由提議撤銷條例,讓網絡服務供應商可參與公平競爭。眾議院少數派領袖佩洛西批評,共和黨是將企業利益置於個人私隱之上。■路透社/美聯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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