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家庭暴力是刑事罪行,有婦女組織就婦女受家庭暴力進行調查,發現家暴受害者有年輕化趨勢,而虐待類別以身體虐待為主,其次為精神虐待。調查並發現,有六成半人曾報警求助,當中僅兩成半的個案施虐者被警方檢控。有家暴受害的婦女形容,報警得不到警方清晰的交代,前線警員處理家暴案件多是「勸交」,多數會叫事主息事寧人。他們建議警方前線檢討現行制度及指引,加強與社署社工的聯繫,及增設針對受精神虐待的家暴受害人驗傷的機制。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過去5年間共接獲11,016個求助電話,其中913個涉及家庭暴力,求助人更有年輕化趨勢:由2011年38.3%的求助個案為40歲至49歲人士,到2015年的求助人中有48.2%為30歲至39歲的年輕婦女。
近九成求助者被身體虐待
協會昨日公佈在去年的3月至今年3月期間,訪問了39名因家庭暴力而主動致電求助的婦女,發現87.2%受訪者稱被身體虐待,56.4%受精神虐待,10.26%遭受性虐待,更有近半數人曾遭超過一種形式的虐待。
在該39名受訪者中,有六成半(26人)的婦女曾報警求助,逾半人(13人)多次報警,最嚴重的個案更報警5次。不過,只有7名施虐者被檢控,4名被成功起訴的人均被判較輕的守行為。
與丈夫結婚20多年、40多歲的受害人阿英(化名)表示,在剛結婚的兩年間,她已被丈夫身體及精神虐待,對方習慣以掌摑、腳踢及以言語恐嚇,並曾虐打子女,更在子女面前拿出菜刀。
被虐者:報警結果很無助
阿英去年因丈夫拿出菜刀恐嚇而報警,但警方以未有傷及任何人為由,僅登記身分證及轉介社工跟進,「我報警是想警方能夠幫我,會收到阻嚇作用,但結果令人很痛苦、很無助。」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指,不少求助人反映前線警務人員沒有向她們提供積極協助,部分人指警員到場後會「勸交」或指證據不足,甚至以起訴會影響家人為由,建議受虐者銷案。
有警員曾向受虐者指「告不入」,要求原諒施暴者銷案了事。
協會質疑,求助人報警時經常得不到執法人員的清晰交代,沒有按程序指引向施虐者發出「家庭暴力事件通知書」或向受害人提供「家庭援助服務資料卡」,擔心令部分家暴案件變成隱性家暴個案。
協會建議警方前線檢討現行制度及指引,嚴肅對待家庭暴力個案,加強與社署社工的聯繫,並增設針對受精神虐待的家暴受害人驗傷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