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撮要
社交網站雖然帶來方便,但當中充斥仇恨內容及假新聞,帶來負面影響。德國內閣4月9日通過草案,規定社交網站須在限時內刪除仇恨內容,否則可被罰款最多5,000萬歐元(約4.14億港元),是歐洲首個國家採取有關措施,成為歐洲對抗網上仇恨言論的里程碑,但有傳媒批評新例損害言論自由。 ■節自《德社交網不刪仇恨言論罰4億》,香港《文匯報》,2017-4-10
持份者觀點
1. 德國科技公司協會代表:由於刪除時限太短,加上罰款過重,社交網站為避免惹上官非,勢將刪除所有可能違法的內容,損害網民的言論自由。
2. 德國司法部長:言論自由很重要,但政府不會容忍違法言論。仇恨罪行正對自由開放的民主社會構成威脅。
3. facebook:正研究有關草案,強調公司一直致力打擊仇恨言論,指柏林辦公室的內容審查員將於今年內增至超過700名。fb已每日刪除逾65%違法內容,司法部長引用的數據不實。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指出德國政府打擊仇恨言論的新政。
2. 承上題,你認為這項新政有損害言論自由嗎?
3. 你認為「言論自由」該加入什麼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