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要聞 > 正文

地盤工獸交毆記者 兩罪囚7個月

2017-04-22
■鍾連輝承認人獸交判囚7個月。    網上圖片■鍾連輝承認人獸交判囚7個月。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58歲地盤燒焊工今年初在大嶼山偏僻處,與兩歲唐狗人獸交,早前提訊時選擇承認控罪,惟離庭後在法院外動粗,拳毆一名男攝記面部導致對方鼻孔撕裂。地盤工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獸交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監7個月。被告一方解釋因自己酗酒問題嚴重,導致腦袋出問題,事發前有聲音叫他和唐狗性交。

案情指,被告鍾連輝(58歲)於今年2月1日用麵包餵受害狗女,並帶牠到溪澗洗澡,期間被告用手撩狗的私處,被告「攬住隻狗跪低」進行人獸交。

稱「聽到女性聲音叫佢咁做」

被告昨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提堂,神情憔悴。辯方求情指,被告干犯人獸交是受酒精影響,背景報告指他「聽到女性聲音叫佢咁做」,但其實被告是知道這做法不恰當,現已感到後悔,對自己家人及受害唐狗感到抱歉。

而襲擊攝記純因一時衝動和失控,被告願向該名攝記道歉。

本港唯一被定罪的一宗人獸交案發生在2000年,涉案男子被判入獄兩個月。本案裁判官黃國輝昨判刑時指出,該案例年代久遠,而且只是裁判法院案件,對本案量刑沒有約束力。黃官又指涉案唐狗子宮受傷流血,對狗女造成傷害,基於案情嚴重,決定判被告獸交罪入獄6個月,而襲擊罪則判囚1個月,兩罪須分期執行,總刑期7個月。

有關案件2月10日在西九法院提堂時,攝記謝榮耀與其他記者於法院門外等候被告步出並拍照,其間被告撞到幾名攝記身上,並揮右拳打人,謝榮耀給迎面擊中,送院後證實他右邊鼻孔撕裂,另背部有觸痛。

辯方就襲擊攝記行為求情,稱當時現場混亂,被告失去自制才會拳打記者,他願意公開向事主謝榮耀道歉。控方透露,事主不會就被告行為追討賠償。

動物保護專員指判刑輕或上訴

「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發言人鄭錦珊在庭外表示,被告的人獸交行為完全違反自然,認為法庭判刑太輕,將會去信律政司,就被告獸交罪刑期提出上訴。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