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心理學有個叫「家庭秘密」(family secret)的概念,即很多家庭都有些不想提的往事,大家盡量不講,或對部分成員隱瞞,久而久之就變了忌諱,到某些關口或會來次總爆發。
「家庭秘密」嚴重的話,家人無法在陽光下生活,對那條刺誠惶誠恐,很難開心。但也有論者認為不必誇大「家庭秘密」的負面影響,反正向部分家庭成員選擇性提供資訊,有時也是處理難題的方法。我覺得家人相處,坦白總是上策,但事前要深思熟慮,有技巧地講。越瞞,像個膿瘡,只會越難處理。
初出來工作時只能租個房住。那時在金鐘上班,便在堅道些利街太子台附近找個地方,方便走路上班。那房間約八十平方呎,有床有櫃有桌,還有個大窗,外面樹影婆娑,回教`囉廟就在隔鄰,每天幾次聽到誦唱經文。其時聖心中學還未遷拆,半山電梯未有影,沒什麼嘈雜酒吧餐廳,社區純樸舒服。房東是個老伯,應是業主,還有另一個單身房客,住下來也相安無事。
兩三個月後,有次經過一常閉的房門,發現一中年女子窩在床上,門開了幾秒便趕忙關上。一瞥好像她只有一臂。後來聽另一房客說,那是房東的女兒,好像是早年不幸遇上車禍,房東便把她留在房裡,不輕易見人。但三四十歲的女人,需要正常生活,陽光空氣,那麼容易關得住?於是偶然會聽到她發脾氣,在房裡高聲怪叫罵人。
當時我其實大部分時間都上了班,她晚上倒安靜,我只是星期天會聽到她的叫聲,但她老爸一定在家,所以也沒想過害怕。這位女兒應就是那個家庭的秘密。她其實可以生活得好一點,就算真是身體和精神都有毛病,也無須終日關在房中。但我少時自我中心,沒有那種心思和知識去勸助房東,一年租約屆滿就搬了。
房東老伯倒是很有意思的老派讀書人,終日在幽暗的客廳看書,作舊體詩,三天兩頭就用毛筆寫些七律給我和另外那房客。不管我們明不明,要不要,都塞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