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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人促銷電話應有一定豁免

2017-05-26

黃定光 立法會議員

由真人撥出的促銷電話令人煩厭,無論是上班、開會、吃飯,以至休息,每當電話鈴聲響起看到不熟悉的電話號碼都令人猶豫應否接聽,因為不想聽到來自財務公司和美容公司之類的推銷電話,浪費時間和金錢,但又擔心沒接聽會錯過重要的事情。特區政府在2007年訂立《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濫發電子訊息及錄音電話傳銷以來,雖然有關資訊已告消失,但市民卻未因此而得到寧靜,事實上,人對人的電話促銷活躍依然,最近當局就改善有關問題發表諮詢文件提出三個方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最近就規管促銷電話發表公眾諮詢文件,當中提出三個方案,並且不限於只採取一個,可推行多於一項。該三個方案包括:1.改善人對人促銷電話業界的自行規管;2.推廣智能電話的來電過濾應用程式;3.立法設「拒收訊息登記冊」。此前,政府於2015年委託獨立顧問研究發現,96%受訪者認為人對人促銷電話帶來滋擾,亦有86%人士支持擴大規管,並且有67%人士支持立法才有效。因此筆者相信,坊間對此已有清晰看法,就是必須作出應有的監管,至於具體如何進行則可詳細研究。

談到要如何監管、完善電話速銷的問題,筆者始終認為當年制訂《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時,由自己提出的修訂案是最佳方案。該修訂案旨在局限豁免的範圍,只有依據致電者與收訊人的過去或現行業務或客戶關係而打出的人對人促銷電話才可豁免;至於並非依據致電與收訊人之間的這類關係,必須符合條例草案相關所訂的規定。除此之外,當局或可同時考慮所有非應邀的推銷電話均不可透過任何設備以隨機方式打出,以及所撥出的電話亦必須要有來電顯示。

多管齊下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還有其他意見,包括三個方案中,業界自行監管的意義並不大,而手機過濾應用程式應由政府免費提供、配合立法設立拒收訊息登記冊,多管齊下,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也有提出規定所有非應邀推銷電話資料都應由同一電話字頭號碼撥出,方便市民識認所屬來電。

從另一方面而言,非應邀促銷電話也非絕對十惡不赦,市民還是可以從中得到最新和需要的資訊與服務。舉例如推銷電訊服務,有時電訊公司會推廣一些特價手提電話通信服務,提供的優惠相當吸引,這些對市民而言並非壞事。我期望規管能在影響市民生活和業界運作之間取得平衡,同時在法例制訂時必須是實際可行的,能夠實行的,否則法例形同虛設。

是次諮詢為期約兩個半月至7月底止。當局強調沒有既定立場,結果會視乎諮詢結果而定,但令人關注的是當局沒有詳細交代諮詢完結之後的任何進一步工作, 加上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在諮詢期結束時正是新一屆政府剛上場之時,我們必須監察政府當局有關工作是否能得以順利交接延續,將諮詢工作做好,確切制訂適合政策,改善困擾市民多時的促銷電話問題,而不會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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