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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點滴】父母過世應懷念 守喪三年因心安

2017-05-31

宰我另一為人非議的事件是,他不同意孔子的「三年之喪」,原文太長,譯文如下:

宰我問:「三年之喪太長了,一年應已足夠。君子三年不習禮,禮制必崩壞;三年不習樂,樂制必荒廢。舊穀吃完,已上新穀;四季鑽木取火,已換不同木材,也不過一年時間!一年是否足夠呢?」孔子謂:「父母死後一年就去吃香飯,穿錦衣,你心安嗎?」宰我說:「心安啊!」孔子說:「既然心安,就去做吧!我以為君子守喪期間,吃什麼也不會感到甘味,聽什麼音樂也不會快樂,居住什麼華屋也不會安樂。是故,君子不會守一年之喪。現今你心安,就去做吧!」

宰我出去之後,孔子感嘆的說:「宰我真是不仁啊!嬰兒生下來,要三年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況且,三年之喪,是天下通行的年期。宰我啊!你能體會父母『三年之愛』嗎?」

當文化科尚未煞科時,筆者每年均與學生討論上述問題,指出孔子與宰我各有所立,二人並無對立,只是討論的問題焦點不相同而已。人不必依隨傳統怪責宰我無情無義,反應欣賞他的求真、獨立思考的精神;當然,人也不必批評孔子迂腐,指責他壓抑學生的敢言率直。

守喪期間可工作

上述問題的關鍵是,先要弄清楚「守喪期間」有什麼規範,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古文簡潔並無答案,只能按常理推斷二人的想法。如果守喪期間要像子貢一樣,在孔子墓旁築廬居住,不可以如常做工,此稱為「嚴守」;但如果只是節制吃喝玩樂,不吃美食、不穿錦衣等,而工作可以照做,此稱為「寬守」。

宰我說的「三年之喪」是嚴守,即居喪期間可做的事不多。於是他得出「禮必崩,樂必廢」的結論,那會影響社會秩序;對某些階層來說,手停口停影響生計,會帶來社會問題。宰我語言第一,句句鏗鏘有力,擲地有聲。

心中哀傷不作樂

孔子並沒有回應宰我上述論點,他沒有說:就是人人守三年喪,禮樂也不一定崩壞,因為社會上,還有其他人從事禮樂。另三年之喪期間習樂習禮,會給人訕笑言行不一、自我矛盾。又:「三年之喪」不等於不工作,一般人如要養家,田仍要照耕,只是回家後不應美衣美食而已......

孔子卻從另一進路勸勉宰我,他以為「一年之喪」不能體會「父母三年之愛」,因為「嬰孩至少要三年方能脫離父母的關顧,父母死了,人也應用三年的時間去緬懷父母。」孔子這樣的反駁固然很有漏洞,因為「子女緬懷父母多少年」不應以「父母照顧子女多少年 」作為衡量標準,猶如鐵達尼號的女主角不會以「邂逅時間多少」去衡量她愛男主角多深。

更且,孔子難以回答為何那是標準、或最低要求?為何不是三年加一年或減一年?故此,「多少年之喪」是帶任意性的。惟要注意,孔子想帶出的是:「不可忘記父母的恩情」,而不是懷念的實際年數。

現今社會難嚴守

現今世代,嚴守三年之喪、甚至一年也是不可能的。譬如停止從事資訊科技工作一年,怎能與行業競爭?父母有靈,也不願子孫如此。大學期間,筆者上當代儒者劉述先教授的課,他謂自己在父親死後,一天的孝也不掛,心中並無不安。

學生會批評老師不孝否?不會,反倒學會精神重於規條的道理。事實上,若干年後的今天,香港真的連一天的孝也不掛了。這說明了劉述先老師和宰我一樣,均走在時代的尖端。

然而,孔子是否錯了呢?我以為不是,人在父母死後一段時間,怎能「食而甘味,聞樂而樂」呢?怎能不懷念父母呢?那是人性。孔子是從寬的一方面說的。況且,他說的是當時社會,其時「三年之喪」影響社會不大,也是通行的習俗,隨從不違反良知的習俗,並無不妥。孔子擔心的是,宰我口齒伶俐而失去本心。

孔子是高山,過濾一切流水;宰我是流水,活潑通變。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濁。■松睿(退休教師,閒時不休,讀書、代課、練口語,期望自己仍有餘力幫助學生進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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