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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等人或被加控罪

2017-08-08
■梁天琦、黃台仰(左)昨到高院應訊。■梁天琦、黃台仰(左)昨到高院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本土民主前線」兩名發言人梁天琦和黃台仰、「美國隊長」容偉業等,被控涉嫌於去年旺角暴亂干犯暴動及襲警等多項罪名,排期明年1月在高等法院受審。案件昨在高院以非公開形式進行預審,第二次非公開預審將在今年10月14日進行。據悉,梁天琦等被告將被加控罪。

被視為旺角暴亂的始作俑者的梁天琦和黃台仰,連同經常以「美國隊長」裝扮示人的工人容偉業,及另外7名被刑事起訴的旺暴示威者,分別涉及多項罪行,包括參與暴動、煽動暴動、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以及襲警。案件已排期明年1月15日至5月14日,在高等法院遴選陪審團開審,預計審訊80天。

與黃台仰各被控三罪

其中,黃台仰面對3項控罪包括1項暴動、1項煽動暴動及1項煽動非法集結;梁天琦同樣面對3項控罪包括兩項暴動以及1項煽動暴動;容偉業則面對7項控罪包括3項暴動、2項非法集結、1項煽動非法集結以及1項襲警。

根據法例,參與暴動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煽動參與暴動罪成可判處監禁7年;非法集結和煽動非法集結罪一經定罪,可判監禁5年(簡易程序定罪判監3年及2級罰款,現為5,000元);襲警罪一旦罪成,可判監禁6個月及判處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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