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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滿意量刑 籲勿以身試法

2017-08-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 旺角暴動案昨日完成第三宗裁決,首被告楊子軒被判入教導所,另外兩名被告羅浩彥和連潤發各被判囚3年。香港政界及法律界對法院的判決表示滿意,並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表達意見的前提是守法,又呼籲大家勿以任何「高大上」的政治理念包裝違法亂紀的行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才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這次判決雖然時間上等待比較長,但在意義上卻是非凡的,因為它維護了正義,彰顯了公義。自回歸以來,香港只有堅守法治才能使「一國兩制」平穩運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才能真正得到貫徹和落實。

陳勇還強調,是次判決無疑給一些愛用「高大上」政治理念包裝違法亂紀行為的人一個警告:任何破壞法治的行為都會遭到嚴厲而公正的審判。近期被判刑的,只是在前線衝鋒陷陣的違法分子,但他們背後的策劃者卻因熟悉法律而避過法律制裁。對於這些用法律誤導青年人,煽動他們滋事、暴動的人,香港社會不僅要警惕,還要敢於揭露他們的惡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表示,非常尊重法院的判決,法院捍衛了香港的核心價值。他希望每個人都能克制、理性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勿以暴力、傷害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的方式代替克制、理性與和平的意見表達方法。

指區院判囚3年屬嚴重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執業大律師丁煌表示,以區域法院判決而言,判囚3年屬於嚴重,三人雖然有向警察投擲物品,但並無直接證據顯示投擲物品造成警察嚴重損傷,所以這也是兩名被告沒有被判處更高刑期的原因。

他續說,另一位被告因案發時才19歲,所以法官判處他入教導所,接受持續監督,若其行為良好,可以提前離開教導所,但離開後若再次行為不檢,教導所則有權重召他回來。

丁煌強調,這次的法院判決顯示出在香港參加任何形式的暴動都是不可容忍的,他呼籲青年人遵守法律,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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