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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印度罰款令 長和:不可能有效徵收

2017-08-29

香港文匯報訊 長和(0001)旗下和記電訊國際一單十年前的交易,被印度稅務局窮追不捨,繼今年1月發出評稅令,追收資本收益稅96億港元及另加資本收益稅總利息200億港元後,近日再發出罰款令,有關資本收益稅罰款約96億港元。長和昨公告指,印度當局不可能有效地對和電國際徵收稅項,認為該法令不會對公司之財政狀況或經營業績構成任何影響。

涉及附屬公司賣資產

長和指出,正如2016年12月2日刊發之公告,旗下和記電訊國際接獲日期為2016 年11月24日之印度稅務局草擬評稅令。該草擬評稅令乃關於Vodafon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 於2007年向和電國際間接全資附屬公司HTI (BVI) Holdings Limited,購入CGP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 (「CGP」)之全部已發行股本所得之指稱收益。CGP 持有一連串公司,部分公司在印度從事電訊業務。

其後,和電國際於2017年2月13日接獲印度稅務局日期為2017年1月25日之評稅令,內容有關收購事項資本收益之稅項約790億印度盧比(約96億港元),另加資本收益稅之總利息約1,643億印度盧比(約200億港元)。再於今年8月9 日,和電國際接獲印度稅務局日期為2017年7月3日的罰款令,有關資本收益稅罰款約790億印度盧比(約96億港元)。

長和指,當局不可能有效地對和電國際徵收稅項。和電國際取得之法律意見仍然指出,印度稅務局按追補法例之基準發出上述法令,藉此推翻印度最高法院於2012年1月作出之裁決,裁定收購事項無須在印度課稅一事,屬違反國際法律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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