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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論禍校禍港 市民舉報促「誅」

2017-09-13
■政研會舉報「港獨」違法行為。香港文匯報記者文根茂  攝■政研會舉報「港獨」違法行為。香港文匯報記者文根茂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根茂)近日香港多所大專院校又現「港獨」歪論,禍校禍港,令市民忍無可忍。昨日多批市民、團體先後到灣仔警察總部、中區警署請願並報案,舉報「港獨」分子於大專院校散播違憲違法言論。

約15名市民昨日下午自發組織到警察總部請願並報警。他們拉起「港獨違反基本法 撕裂國家要誅殺」橫額,高喊「搞『港獨』 遺禍港」、「假民主 害香港」口號,強烈要求警務處長及律政司司長嚴正依法處理高校出現的「港獨」行為。

「港獨」違基本法 無討論空間

代表此批市民報案的黃先生表示,「港獨」違反基本法,沒有任何討論空間。參與行動的鄧先生表示,在基本法之下,香港言論自由得到保障,社會尊重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應有底線,並強烈質疑:「能在校園討論違法的事情嗎?」他又指,社會會包容年輕人犯錯,但年輕人必須要接受教訓,並且道歉和承擔責任。

香港政研會一行6人昨日亦手持「嚴防校園港獨化 言論自由有底線」標語,到中區警署請願。該會主席、中大校友高志輝報案,舉報於中大發現宣揚「港獨」涉嫌違法行為,希望警方迅速查明涉事人身份,並要求有關方面盡快移除違法物品。

他續說,早前特意回中大,在文化廣場親眼看到「港獨」橫額,對此煽動「港獨」的行為感到「萬分痛心」,認為此行為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

該會聯席主席鄧德成則表示,言論自由有底線,「社會包容青年犯錯,但不會縱容違法行為。」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警方是執法部門,根據香港特區法例所賦予權力在香港執法。對於任何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警方定會依據法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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