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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聲蘭語】守護我家,香港

2017-09-14
■香港景色多美麗啊﹗ 作者提供■香港景色多美麗啊﹗ 作者提供

廖書蘭

回顧2016年10月初,律政司就周永康、羅冠聰和黃之鋒於2014年9月26日強行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因刑期太輕,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裁決將三人分別由原審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於2017年8月17日全體改判即時監禁,入獄6至8個月。事件即時引起相關人士的反彈,批評法官屈服政治壓力云云。由於周永康、羅冠聰已正式提出申請上訴,意味司法程序再度展開,為尊重法庭,筆者在此無意再談論案件本身,以示嚴守法治精神。

引起筆者最大關注及憂慮的,反而是2017年8月18日刊登在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的一段聯署聲明,公然批評香港上訴庭判決「有違法治精神」。筆者對此,要予以駁斥。

為了讓大家知道這股外國勢力的來勢洶洶,嘗試詳列參與這項聯署約20多人中近半有各國政客、社運及宗教界人士的名單,凸顯事件「國際化」的程度。例 如 包括政界的有英國前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英國前影子外交國務大臣韋斯特(Catherine West)、英國自由民主黨前領袖阿什當(Paddy Ashdown)、曾擔任審判米洛舍維奇犯下戰爭罪行的主控官英國大律師尼斯(Geoffrey Nice)、美國政客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敵陪、加拿大前參議員迪尼諾(Consiglio Di Nino),社運界有塞爾維亞人權活動分子塞爾科(Sonja Biserko)、東盟國家議會人權關注組主席聖地亞哥(Charles Santiago)、馬來西亞議員,宗教界有印度基督教領袖兼作家達亞爾(John Dayal)、澳洲駐梵蒂岡前大使麥卡錫(John McCarthy)、緬甸天主教樞機查 爾斯.波(Charles Maung Bo)等等。

筆者要駁斥的是,「周羅黃案」明明只是香港一宗刑事案件,這不單已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第一時間發出聲明,聲明「香港法院是依據法律,應訴訟者某方的申請而作出判決,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相關上訴判決是基於法理和法律以外的因素」,確立案件屬正常運作。還有香港本土知名法律界人士如石永泰也質疑「你點可以話係政治檢控、政治清算呢?!」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亦指「不應將上訴庭改判三人入獄,說成本港司法獨立已經受損」、前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更稱「指控完全沒有根 據」,近乎「荒 謬」等等,不能盡錄。

香港回歸以來奉行「一國兩制」,香港有自己的司法獨立體系,這是國際公認的。香港的案件就 算有爭議,也只應由港人在「不妨礙司法公正下」自己內部自由討論,絕不該由歐美,且聯同東南亞等政要權貴登報施壓,試圖干預香港一宗刑事案件的改判,破壞香港「一國兩制」的正常運作。

這個在《衛報》出現的聯署聲明「大合唱」,主要是由英國主導的,筆者不得不向英國大聲呼籲,香港的司法體系是英國殖民時期制訂的,回歸已20年,一直行之有效運作良好且具公信力,請不要侵犯我們的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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