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寺廟」斂財頻發 「功德箱」淪上市公司「小金庫」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新華社及新華視點報道,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共中央統戰部等12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出台十舉措(見附表)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明確嚴禁商業資本介入佛教道教。
2013年,山西五台山查封兩個非法斂財「黑寺廟」;2014年千年古剎潭柘寺內「功德箱」魚目混珠變成上市公司「小金庫」......種種亂象頻被曝光,引發輿論關注。
敗壞社會風氣 引發權力尋租
意見指出,近年來佛教道教發展總體平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其中,投資建造、承包經營寺廟宮觀等商業化問題最為社會所關注。商業化問題解決不好,不僅會影響佛教道教的健康傳承發展,還會敗壞社會風氣,引發權力尋租、灰色交易等腐敗行為。
國家宗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成因深刻、複雜,內因在於佛教道教人才建設滯後,有的教職人員戒律鬆弛、教風不正,在社會不良風氣裹挾下追逐名聞利養;外因在於商業資本介入,將人們的信仰需求視為商機,將寺廟宮觀變為一些個人、組織或地方政府的牟利工具。
允許必要經營 加強財務監管
針對存在的外因,意見第一條便提出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非營利性質和嚴禁商業資本介入。同時也對各級黨政機關和工作人員提出,要正確理解和把握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不得以發展經濟、促進旅遊等名義助長「宗教熱」。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為了維持正常運轉,除接受宗教性捐贈外,也可進行必要經營活動,比如開設法物流通處、經營素餐館等。
「只要經營活動的收益用於場所的自養或與其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公益慈善事業,就是符合歷史傳統且被法律政策允許的。」國家宗教局有關負責人解釋,這次文件中也對此予以明確,並提出規範管理的意見。
在允許合規經營的同時,意見也提出要加強佛教道教團體和場所財務監督管理。佛教道教團體、場所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稅收、資產、會計制度,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如實申報收入狀況、資金使用情況等重要信息。要引入社會監督管理機制,加強財務公開,以適當方式向信教群眾公佈財務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贈情況。
對於近年興起的「網上燒香禮佛」,意見明確規定,非宗教活動場所、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和個人設立的互聯網宗教信息平台不得組織宗教活動,不得開展「網上燒香」、「網上禮佛敬佛」、網上功德箱募款和售賣佛教道教衍生商品等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捐贈。宗教活動場所、宗教團體、宗教院校設立的互聯網宗教信息平台接受宗教性捐贈,應當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