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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太:修議規無違反基本法

2017-12-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近日獲通過的其中一項議事規則修訂,為將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降至20人,以減低反對派亂點人數引致流會的風險,反對派聲言修訂違反香港基本法云云。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見圖)昨日強調,有關修訂並無違反基本法,因全體委員會負責審議條例草案,性質與立法會大會不同,又批評反對派每次提出點人數後都「無影」。

指全委會性質與大會有別

葉劉淑儀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根據建制派取得的法律意見,全體委員會負責審議條例草案,議員可無限次發言,但在大會上就只可於每項議案發言一次,因此全委會的性質與大會不同,降低全委會法定人數並無違反基本法對大會法定人數的要求。

修訂可減流會風險

她認為,修訂可減少流會風險,又反駁反對派聲稱建制派「偷懶」的說法,指做法可令議員更勤力開會免招人話柄。她又不滿反對派議員不出席會議,每次點人數前只剩一人,點人數後就連那一人也離開會議廳。

對於反對派聲言修改議事規則是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鋪路,葉劉淑儀強調兩者無關,因特區政府需要評估立法時間,在此之前更有「一地兩檢」和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預料過程會非常艱苦。不過,她重申為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而香港目前雖已有煽動罪,但欠缺分裂國家罪,故要盡快完成立法彌補不足。

至於提交呈請書成立調查委員會的門檻由20人增至35人,葉劉淑儀認為,只要議題真正涉及公眾利益,仍會得到足夠支持,又指調查委員會無法定權力傳召相關人士,如有需要而且「夠票」,就可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取得法定權力去調查,但指有關條例不應被濫用。

她認為,修改議事規則的最大作用是減少流會,或令流會後可盡快復會,立法會監察政府的能力無被削弱,議員也不會因此罔顧民意,通過一些不獲市民支持的條例,呼籲早前聲言「百倍奉還」的反對派議員不要為發洩而阻礙立法會的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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