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群居動物,應如何與人相處,自古以來都是一門大學問。先秦儒家以五倫為中國主要的人際關係,並提出十義:君敬臣忠、父慈子孝、夫義婦順、兄友弟恭、朋誼友情,認為每個人若能各行其義,當能建構理想的社會人際關係。
傳統社會多言義務 少談權利
然而,若細看當中內容,可以發現,在中國傳統社會的人際關係中,其實多言義務而少談權利,而且尊卑輩分分明,在下者的聲音很容易被忽略,甚至需要壓抑個人情緒來迎合在上者的要求。
先賢雖也有提及養心養性的重要,可是歷代統治者卻往往把教育民眾的焦點,側重於道德培養的內容。當中所提倡的德目,又多以修身為己任,並以維護社會安穩為最終目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個人需要多被忽略,如是這樣,最終造就成中國極其根深柢固的忠孝文化,人們每每習慣尊崇權威。
FOG:恐懼 義務 罪惡感
華人社會在這種傳統價值觀的影響下,難有真正平等的人際關係,也因此常常出現「情緒勒索」的情況,即在互動的過程中,往往只有其中一人可表達感受,滿足需求。
何謂「情緒勒索」?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一詞,由美國心理治療學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於上世紀90年代提出,又稱為「FOG」,是英語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與罪惡感(guilt)等詞首字母的縮寫,意指人被他人控制時,會呈現一種如進「迷霧」(fog)般的不舒服狀態。
當情緒勒索出現時,必定有「情緒勒索者」及「被情緒勒索者」,情緒勒索者會有意識地利用不同手段(如自憐、責怪、讚賞、標籤、威脅等),來引發被情緒勒索者的罪疚感及不安,迫使被情緒勒索者順從己意。被情緒勒索者則為了生存、減低焦慮、避免標籤,從而選擇「妥協」。當情緒勒索者達到目的後,便會食髓知味,再不斷勒索被情緒勒索者。
「情緒勒索」一詞雖然是由西方學者提出,但我們若將之與中國歷史對照,便會發現當中其實不乏勒索者及被勒索者,而當中又以君臣關係最為常見。其不平等的情況,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更已由「君臣有義」淪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如抗金名將岳飛,便基於對主上的敬畏(F)、身為臣子的義務(O)及違抗命令的罪疚感(G),於是即使只差一步便可直搗黃龍收復國土,但仍在收到12道金牌後,接受宋高宗的無理要求班師回朝。
可惜奸佞小人仍不肯善罷甘休,岳飛最後便被冠以「莫須有」死罪,只能空餘千古難滅的「臣子恨」。■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講師 林嘉鶶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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