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旦)區諾軒在民主黨之時,不斷鼓吹包含「港獨」在內的所謂「自決」,和「香港眾志」一樣,否則都不可能當「眾志」的Plan B。不過,他在參選後就試圖以語言偽術為過往的言行開脫。在踢爆他曾經焚燒基本法後,陳家珮昨日在fb發帖(圖),批評區諾軒在前晚論壇上不止一次前言不對後語,口是心非,誤導選民,並引用報章資料一一點破其語言偽術,並相信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會投票給帶頭破壞法治的候選人。
陳家珮昨在fb發佈了「Factcheck系列」,批評區諾軒在前晚論壇上,在有相為證下仍否認自己燒過基本法,而這並非單一事件,事實上,區諾軒在整個論壇過程中多次試圖誤導選民:
1. 否認「港獨」選項
主持問:其實你??家咁樣樣,係咪代表你支持「自決」呢?
區諾軒:呢個亦都係我一路持守麉H念。我係一路都支持香港要實行民主,我亦都係支持「一國兩制」。
Fact Check:
區諾軒曾於傳媒(網媒《立場新聞》2016年5月21日的)訪問中,表達對民主黨不支持「港獨」的失望
「係,民主黨行的路是不支持『獨立』,但有什麼選項並不是民主黨控制的。成個社會有不同聲音,有人講『獨立』,我覺得如果支持民主,無理由減省選項。」區諾軒說。
2. 無視法庭判詞
主持問:以後DQ應該有曮孚ヱh?
區諾軒:香港係簽鱁篕鵅m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裡面係保障到每個人麍F治權利,包括鬻貒敷v、參選權,以及被選權。我希望香港政府能夠保障呢躠v利,唔好亂咁DQ候選人。
Fact Check: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月13日處理一宗就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結果而提出的選舉呈請(HCAL 162/2016,即陳浩天案),法官區慶祥於判詞中指出,相關的權利並非絕對,在擁有充分的法律基礎下,可被施以合理的限制;同時,區官於判詞中亦指出,「一國兩制」是香港的基石。因此,透過要求參選人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有充分理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