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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促徹查區諾軒「獨」行

2018-02-24
■2016年11月2日,區諾軒於中聯辦外焚燒基本法。資料圖片■2016年11月2日,區諾軒於中聯辦外焚燒基本法。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與「香港眾志」同樣鼓吹「自決」的立法會港島區候選人區諾軒,被另一候選人、新民黨的陳家珮踢爆曾焚燒基本法及「撐獨」。政界人士批評,「獨派」為入侵特區政府的權力核心,用盡「呃、騙」手段,既然發現了有候選人不擁護基本法的新證據,選舉主任應履行職責、展開調查,不能任由「獨派」橫行無忌。

陳勇:焚基本法必違參選承諾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無論是焚燒基本法,或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都反映區諾軒明顯違反了其親筆簽署的選舉承諾書,即「願意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聲明」的規定,事後如何解說也無法掩飾。

他認為,區諾軒的言行已反映他一旦當選定不會履行承諾,當日只是敷衍地簽署,已涉嫌構成發假誓行為,選舉主任應該嚴肅對待,就算要將有關個案提交到法庭,也應維護這個底線,「就像拉登參選美國總統,即使僥倖入閘,美國政府都會將他抽出來啦!」

林健鋒:選舉主任應履責跟進

全國政協委員、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指,有人焚燒自己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憲法或憲制性文件,代表的是他不支持、不接受或拒絕擁護有關的法律。區諾軒公然焚燒基本法,無論焚燒的是「正本」還是道具,或辯稱自己「只是」不滿全國人大常委的「8·31」決定,都是不尊重憲制的表現。選舉主任應該履行責任,跟進並處理區諾軒的參選資格。

何俊賢:須交代與「暗獨」關係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香港眾志」的周庭因支持「暗獨」的「自決」而被DQ,在眾多激進反對派中人中,偏偏只欽點知名度不高的區諾軒成為他們「Plan B」,而羅冠聰、周庭、黃之鋒等「眾志」頭頭在選舉期間經常伴其左右,加上論壇時的表現,已證明區諾軒實與「暗獨」分子沆瀣一氣。他必須明確表明自己不支持「港獨」,和交代自己與「暗獨」分子的關係。

郭偉強:有新證據應重新審視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及何啟明均認為,既然有新的證據,為維護選舉的公平、公正,選舉主任應重新審視有關資料。何啟明更直指,倘有人為求入閘,就不惜隱瞞重要資料,欺騙選舉機構及選民,反映其人誠信全無,有違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要求,選舉主任必須公正處理。

同區其他候選人還包括陳家珮、伍Y希、任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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