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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帆:憲制「有生命」 時移「特事特辦」

2018-02-2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形容,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是「有生命」,而實施「一地兩檢」需要在其中找出法律基礎,且必須是有特殊需要和根據實際情況才會有此安排。他並強調,廣深港高鐵是要「令香港人走得更遠」,而以50年營運周期計算,高鐵項目的財務健康。

在昨日的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有反對派議員聲言「一地兩檢」的安排「違反」香港高度自治,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今次做法是否唯一一次,以後不會再發生。

安排須符憲法基本法

經一番擾攘後由陳帆回應此問題。他指出,高鐵西九龍總站的「一地兩檢」安排,在草擬基本法的年代,基本上是想像不到,而一個憲法和法例,其本身是「有生命」。

他希望大家明白,「一地兩檢」是新生事物,需要在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找出法律基礎,而在法律權力的來源和延伸,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與現時的本地立法,需要符合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安排。他不會就此情況會否再發生作出評論與承諾,但強調必須有特殊需要和根據實際情況,才會有此類安排。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提到,高鐵對香港的經濟、旅遊及服務業均有直接幫助,認為議員不應用不同理由阻礙高鐵項目順利進行。他又要求政府參考以往興建迪士尼樂園時的做法,就高鐵會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效益作出分析。

高鐵財務「50年健康」

陳帆在回應時指出,興建高鐵是考慮到社會的長遠發展、經濟效益和實際需要,不是單從財務上考慮。而高鐵可以與世界和國家連繫,「令香港人走得更遠」,這是最重要的考慮。他又重申,以50年營運周期計算,高鐵項目的財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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