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雇M營巴士日限10個鐘

2018-02-24
■運輸署表示,經過全面檢討,決定將最長更次時間及最長駕駛時間,分別由現時不應超過14小時及11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過12小時及10小時。 資料圖片■運輸署表示,經過全面檢討,決定將最長更次時間及最長駕駛時間,分別由現時不應超過14小時及11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過12小時及10小時。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運輸署昨日與巴士工會會面,交代建議修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署方表示,經過全面檢討,決定將最長更次時間及最長駕駛時間,分別由現時不應超過14小時及11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過12小時及10小時。車長休息時間,亦由現時30分鐘增至40分鐘。運輸署預計,專營巴士公司在本年第二季逐步實施修訂,希望明年第二季全面落實。

運輸署助理署長關翠蘭指出,運輸署在過去數月多次與各專營巴士公司及工會會面,積極討論及深入探討優化現行指引內的安排。經全面檢討後,運輸署計劃對有關指引作出修訂。

她表示,主要的修訂包括:最長更次時間及駕駛時間,分別由現時不應超過14小時及11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過12小時及10小時。車長駕駛6小時後的休息時間,則由現時30分鐘增加至40分鐘。

考慮到巴士公司需維持編排部分車長較長的更次時間,運輸署建議增加新規定,讓巴士公司可適度安排車長特別更次時間超過12小時,惟最長更次時間仍不應超過14小時,而駕駛時間上限亦不應超過10小時。

為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新增規定即指定特別更次內應有一段不少於連續3小時的休息時間。

為免車長被安排連續工作數日而沒有足夠休班時間,運輸署新增規定,除特別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編排車長在三個相連更次內的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22小時。

她表示,各專營巴士公司須敲定編更細節安排,又需向車長解釋實施細節,故目標是於本年第二季開始陸續實施修訂指引,並可望於明年第二季內全面實施。

九巴及龍運巴士對新指引表示贊同,並會繼續遵守。新巴城巴對新指引表示歡迎,會在下星期與勞資協商會員工代表及各工會講解新指引對現有更次之影響,及對推行新指引之安排計劃。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第一副主席張子琦表示,在新指引下巴士公司編更時可能有困難,變相或會削減司機一轉車,若公司不增加薪酬,對車長收入必有影響。他又認為巴士公司在新指引下必須聘請更多人手,相信需提升薪酬福利以吸引新人入行。

劉國勳:已兼顧實際操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是次方案雖只稍微縮減車長工時上限,增加休息時間,但相信已兼顧現時實際操作下取得的平衡,巴士公司、車長及各方都能較易接受。

不過他留意到,在新指引下部分以往想額外增加收入而主動加時工作的司機,收入會相應減少,希望巴士公司能盡快調整和提升車長待遇。

鄭泳舜:或出現脫班

民建聯副秘書長鄭泳舜表示,對任何改善車長薪酬及休息時間的安排均表示歡迎,但新指引實施後,預期可能出現巴士脫班等情況,促政府及時監察。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