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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風景】所謂程序公義

2018-03-01

呂書練

近年流行所謂「程序公義」,做什麼事或決定都要講「程序」,這理論上沒錯。但在落實上,這四個字往往成為既得利益者或瀆職者的護身符,或掌權者的緊箍咒,效果反而不公義!

前文提到我曾因為醫生們怕承擔責任而遭強行住院,結果在醫院染到重感冒,那本來可以避免,只因醫生們怕遭投訴,非得來一段「程序」。

前年底,我又成為所謂程序公義的「受害者」。事緣年逾八旬的老父因咳嗽入院,在E醫院治療一周後,轉入康復醫院觀察。這本來是不錯的安排。

一天中午,我接到康復院護士電話,說他病情好轉,讓我們準備這兩天接他出院。然而,三個多小時後,另一個院方電話卻告知:老父在急救中,要我和家人立即到醫院。

我初時還以為搞錯了呢!卻在各自趕去醫院的途中獲悉搶救無效,沒有一位家人來得及見最後一面。後來才知,我接通知時,老父已斷氣,搶救只是盡人事。

到了醫院,我們自然詢問是怎麼回事,因為一個被確認可出院的康復病人卻突然逝世!這詢問本是人之常情,但我們輕輕一問,即被院方視為「投訴」而要展開「調查程序」。

所謂程序,就是要當天經手的三位醫生(早上巡房時批示出院的醫生、下午巡房時發現心臟停止的醫生以及最後搶救無效的醫生)的報告,再要等原醫院批准轉院的報告,以及法醫的驗屍報告,還有警方介入調查,至少三位警員分別向我詢問老父以前的病情,我要親自到醫院殮房見法醫和到警署見警察,再兩次到死因裁判法庭見法官,作出「不投訴的保證」......

其間,我不停接到護士、醫生和警察的電話,有人更語帶威脅說,若要剖屍,有可能等上一年半載,都無法認領遺體殮葬等。雖然我多次表示只是問問,不是投訴,也不打算追究,並對醫護人員的努力表示感謝。因為老父�概犰h年,多病纏身,我們也有心理準備。

但是,掌權各方顯然為了保護自己,就完全不理會死者家屬的意見和感受,利用龐大的官僚體系,非得要你配合其不必要的程序不可,不但把你拖累拖垮,更浪費資源。這本身就不公義!

本來,程序的制定,是為了公平公義,然而,執行程序的卻是活生生的人!人若無心,只是敷衍了事,所謂的程序只是一次勞民傷財的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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