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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4月4日公佈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清單

2018-04-05

1、黃大豆

2、黑大豆

3、其他玉米

4、玉米細粉

5、未梳的棉花

6、棉短絨

7、其他高粱

8、釀造及蒸餾過程中的糟粕及殘渣

9、其他硬粒小麥

10、其他小麥及混合麥

11、整頭及半頭鮮、冷牛肉

12、鮮、冷的帶骨牛肉

13、鮮、冷的去骨牛肉

14、凍的整頭及半頭牛肉

15、凍的帶骨牛肉

16、凍的去骨牛肉

17、其他凍牛雜碎

18、用其他方法製作或保藏的蔓越橘

19、冷凍的橙汁

20、非冷凍的,白利糖度值不超過20的橙汁

21、威士忌酒

22、未去梗的烤煙

23、其他未去梗的煙草

24、部分或全部去梗的烤煙

25、部分或全部去梗的其他煙草

26、煙草廢料

27、煙草製的雪茄煙

28、煙草製的捲煙

29、煙草代用品製的雪茄煙及捲煙

30、本章子目註釋所述的水煙料

31、其他供吸用的煙草

32、「均化」或「再造」煙草

33、其他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煙草精汁

34、2.5L<排氣量≤3L的越野車

35、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2,500毫升,但不超過3,000毫升越野車(4輪驅動)

36、1.5L<排氣量≤2L的越野車

37、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1,000毫升,但不超過1,500毫升氣缸容量(排氣量)越野車(4輪驅動)

38、1.5L<排氣量≤2L,≤9座的小客車

39、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1,000毫升,但不超過1,500毫升氣缸容量(排氣量)9座及以下的小客車

40、3L<排氣量≤4L,≤9座的小客車

41、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3,000毫升,但不超過4,000毫升9座及以下的小客車

42、2L<排氣量≤2.5L的越野車

43、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2,000毫升,但不超過2,500毫升越野車(4輪驅動)

44、2L<排氣量≤2.5L,≤9座的小客車

45、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2,000毫升,但不超過2,500毫升9座及以下的小客車

46、3L<排氣量≤4L的越野車

47、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3,000毫升,但不超過4,000毫升越野車(4輪驅動)

48、2.5L<排氣量≤3L的柴油型越野車

49、同時裝有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柴油或半柴油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2,500毫升,但不超過3,000毫升越野車(4輪驅動)

50、2.5L<排氣量≤3L,≤9座的小客車

51、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2,500毫升,但不超過3,000毫升9座及以下的小客車

52、排氣量>4L的越野車

53、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氣缸容量(排氣量)超過4,000毫升越野車(4輪驅動)

54、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其他車輛

55、同時裝有壓燃式活塞內燃發動機(柴油或半柴油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除外其他車輛

56、同時裝有點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其他車輛

57、同時裝有壓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其他車輛

58、僅裝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

59、其他車輛

60、汽油型≤5噸的其他貨車

61、未列名機動車輛用變速箱及零件

62、液化丙烷

63、初級形狀的聚碳酸酯

64、以貴金屬及其化合物為活性物的載體催化劑

65、附於襯背上的診斷或實驗用試劑,但稅目32.02,32.06的貨品除外

66、其他稅目未列名的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化學產品及配製品

67、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全氟辛基磺胺或全氟辛基磺酰氯的本章子目註釋三所列貨品

68、含四、五、六、七或八溴聯苯醚的本章子目註釋三所列貨品

69、含1,2,3,4,5,6-六氯環己烷〔六六六(ISO)〕,包括林丹(ISO,INN)的本章子目註釋三所列貨品

70、主要由(5-乙基-2-甲基-2氧代-1,3,2-二氧磷雜環己-5-基)甲基膦酸二甲酯和雙〔(5-乙基-2-甲基-2氧代-1,3,2-二氧磷雜環己-5-基)甲基〕甲基膦酸酯(阻燃劑 FRC-1)組成的混合物及製品

71、含五氯苯(ISO)或六氯苯(ISO)的本章子目註釋三所列貨品

72、含艾氏劑(ISO)、毒殺芬(ISO)、氯丹(ISO)、十氯酮(ISO)、DDT(ISO)〔滴滴涕(INN)、1,1,1-三氯-2,2-雙(4-氯苯基)乙烷〕、狄氏劑(ISO,INN)、硫丹(ISO)、異狄氏劑(ISO)、七氯(ISO)或滅蟻靈(ISO)的本章子目註釋三所列貨品

73、其他載體催化劑

74、其他聚酯

75、其他未列名的反應引發劑、促進劑

76、初級形狀比重<0.94的聚乙烯

77、丙烯腈

78、潤滑劑(不含有石油或從瀝青礦物提取的油類)

79、無論是否附於襯背上的診斷或實驗用配製試劑,但稅目32.02,32.06的貨品除外

80、不含石油或從瀝青礦物提取的油類的潤滑油添加劑

81、初級形狀的環氧樹脂

82、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板片膜箔扁條

83、其他自粘塑料板、片、膜等材料

84、其他塑料製的非泡沫塑料板片

85、其他塑料製品

86、其他初級形狀的乙烯聚合物

87、其他乙烯-α-烯烴共聚物,比重小於0.94

88、其他初級形狀的丙烯酸聚合物

89、其他初級形狀的純聚氯乙烯

90、初級形狀的聚硅氧烷

91、其他初級形狀的多硫化物、聚碸及39章註釋3所規定的其他稅號未列名新產品

92、未列名塑料板、片、膜、箔及扁條

93、1,2-二氯乙烷(ISO)

94、鹵代丁基橡膠板、片、帶

95、其他雜環化合物

96、以其他橡膠或塑料為基本成分的粘合劑

97、聚酰胺-6,6切片

98、其他初級形狀的聚醚

99、初級形狀的未塑化醋酸纖維素

100、芳香族聚酰胺及其共聚物

101、半芳香族聚酰胺及其共聚物

102、初級形狀的其他聚酰胺

103、其他乙烯聚合物製板、片、帶

104、非離子型有機表面活性劑

105、潤滑劑(含有石油或從瀝青礦物提取的油類且按重量計<70%)

106、空載重量超過15,000公斤,但不超過45,000公斤的飛機及其他航空器

資料來源: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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