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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首響應國安教育日

2018-04-15
■特區政府今年首度響應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圖為內地公安去年在教育日前夕,為學生講解國家安全知識。 資料圖片■特區政府今年首度響應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圖為內地公安去年在教育日前夕,為學生講解國家安全知識。 資料圖片

政研所「願景」今辦研討會 林鄭王志民出席致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范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佈後,確立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作為特別行政區的香港,今年首度響應。香港政策研究所及「香港願景」今日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將出席並致辭。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通過《國家安全法》,確立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並通過多種形式展開相關宣傳教育活動。過去兩年,全國各省各市均會展開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包括召開座談會、在校園舉辦國家安全知識教育講座、國家安全知識競賽等,並利用廣播、電視或網絡等媒介宣傳相關知識。

香港今年亦首次響應舉行活動,今日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研討會由香港政策研究所及「香港願景」主辦,今日上午11時在金鐘一酒店舉行。

研討會的嘉賓鼎盛,除了前立法會主席、香港政策研究所副主席兼香港願景計劃召集人曾鈺成致辭外,林鄭月娥及王志民亦會出席致辭。

鄭淑娜楊義瑞李家超等演講

其他講者還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外交部駐港副特派員楊義瑞,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內容料將涵蓋網絡安全、金融,以及國家主權安全等議題。

自從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國家一直強調國家安全工作,包括2013年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設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2015年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國家安全戰略綱要》、2015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7年中央召開國家安全工作座談會,同年將「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寫進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共7章84條。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安法要求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

法例規定,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及權利,包括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組織提供資助等。

國安法提及港義務責任

國安法其中兩條文則特別提到香港特區,包括第十一條第二款:「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及第四十條第三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在2015年7月1日有關國安法的新聞發佈會中指出,港澳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規定,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對兩個特區和港澳同胞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提出原則要求是必要的,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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