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鼓勵「民官商」聯手,早前的「青年共享空間計劃」便是一例。 朱慧恩 攝當然,要推動文化藝術發展,不能只靠政府主導。近年,政府鼓勵「民官商」聯手,推動文化藝術發展,早排的「青年共享空間計劃」便是一例。今次財政預算案中提到向「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計劃」增撥五億元,同時研究放寬計劃的配對條件,鼓勵商界和私人捐款支持藝團發展。藝發局是「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試驗計劃」的合資格申請者之一,因此就有了現時的「藝發局配對資助計劃」,獲資助藝團每個財政年度可獲3萬至150萬的同額配對撥款。
計劃自2016年推行,根據藝發局的數據顯示,2016年批出了第一輪申請,共有15個團體獲批,涉及金額接近四百萬。至於上年的兩輪申請中,則分別各有12個團體成功獲批。問到配對資助計劃能否讓中小藝團受惠,Mandy答道:「你可以睇返成功數字,數字反映一切。」至於梁永能則表示本地商界通常都支持大團為主。「其實某程度上都是投資,佢(商業機構)包晒你個show,佢�]都要知道拎得返錢,只有大品牌先有信心。」他說。
與兩位談到此話題時,不約而同談到韓國。韓國在九十年代末開始制訂政策,把韓國文化往外推,時至今日,「韓流」之勁,有目共睹。「近二十年來,韓國大推K-pop,以至推動音樂劇的發展創作,你睇下二十年後,韓國政府有咩收穫?」Mandy問記者。「計劃不受中小藝團歡迎,因為香港的商業機構根本無傳統去資助香港的文藝活動。」她說。至於梁永能則認為韓國之所以成功,與當地政府肯做推手不無關係。他說:「當年韓國政府下了道令,如果商界肯投資在體育、文化藝術事業上,政府會提供一個免稅額予企業,於是很多商家利用免稅額投資到文娛業上,變相還可以利用免稅額賺錢。韓國之所以成功,是因為政府支持,引致商家覺得吸引,所以才會贊助。」
陳健彬則認為若商界肯支持也是好事,他在表演場地上提出觀點。「若果將來發展商建商場,可否又一定要有間戲院?又或者商場結合文化,政府才予以批地,那又可以增加很多表演場地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