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至穎 廣東省政協委員
近日,國家憲法高端論壇暨紀念香港基本法頒佈28周年研討會在香港召開,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官員及一眾法律專家、經濟專家、青年代表等逾600人共同深入探討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的緊密關係。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在研討會上特別指出,在「港獨」問題上不能做「開明紳士」,因為「港獨」將危及「一國兩制」事業,並損害香港所有人的利益。事實上,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保衛國家安全本是憲制責任和國民義務所在,天經地義。
然而近年「港獨」勢力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等各類藉口作擋箭牌,肆意在港行分裂國家之實,既衝擊「一國」底線,更損害香港社會長遠利益,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反映香港缺乏有效的法律工具遏止打擊「港獨」。務實理性地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和本港社會整體利益,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實具有特殊的緊迫性和現實意義。
近年來,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威脅國家安全的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違法「佔中」、旺角暴亂,還是本地高校內公然探討所謂「武力獨立」可行性;又或是近日「佔中」搞手戴耀廷在台灣鼓吹「建國」,甚至有「港獨」分子狂言要與境外分裂勢力勾結成立「國際性聯盟」,擁有「武力」等。
種種跡象反映,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遏止和打擊「港獨」方面,仍存在明顯的不足。尤其是當前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缺乏有效的法律工具,更是令分裂勢力有機可乘、有恃無恐,甚至妄圖利用香港謀求改變國家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
應該看到,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維護國家安全,為國家安全立法則是國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縱觀世界上大多數法治國家,均對危害國家安全罪有清晰的釐定,例如美國《愛國法》規定,任何人有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例如搞恐怖主義活動損害人命與公共財物者,便屬不愛國,勢必面臨刑法重責,還有不少像德國、韓國等國家,也在其刑法典中設置了針對危害國家存在、安全與憲法原則的犯罪罪名。
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進行立法,既是履行憲制義務和國民責任,從現實角度而言,對國家安全立法,實現「有法可依」,這既可以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依法懲處﹐同時又能保障無辜市民的權益,還守法的香港市民一個安寧的社會環境。
香港與國家的利益是共通且一致的,只有堅持「維護國家利益」和「尊重中央權力」的兩大基本原則,「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全面和準確實踐才有切實保證。積極就23條立法展開理性討論和廣泛諮詢,推進立法進程,誠為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必要過程,其現實意義和迫切性,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