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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有Say】處理輔導老師 有過渡期非「一刀切」

2018-04-30

全港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下學年將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教育局日前發出通告公佈詳情,當中提及將為校方提供3年過渡期,有學校的輔導人員擔心會被校方提早完約,變相失業。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表示,校方可彈性利用過渡期處理輔導老師的安排,並非「一刀切」立刻推行;他明白很多社福界人士希望做到「1+1」(即一名社工加一名輔導老師),局方長遠會考慮,但目前希望可以即時為學校提供社工服務,並強調新措施優化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可改善校內輔導服務。

在新資助模式下,公立小學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津貼自行聘用駐校學位社工,或向服務機構購買社工服務。學校亦會獲發一項諮詢服務津貼,以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的相關服務。

楊潤雄表示,以往小學有兩個方法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一個是透過輔導老師,另一個則是靠輔導津貼。新資助安排改善了學校輔導津貼,例如以往17班或以下只有半個社工,現時將會提供足夠的社工,而大部分學校獲得津貼額會提升。

楊潤雄:長遠或考慮「1+1」方案

至於有學校輔導人員反映學校會提早完約,楊潤雄重申,學校可彈性利用3年過渡期處理有關安排,因應校本需要決定轉用新模式,或是繼續沿用舊模式,並非「一刀切」立刻要推行。

楊潤雄又指, 在「一校一社工」大政策下,他知道社福界促請落實每校「1+1」的輔導方案,而小學的輔導工作,不但需要社工服務,亦需要預防性的服務,故「1+1」可能是局方其中一個長遠會考慮的方案,但目前希望先向學校提供即時社工服務。■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嘉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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