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向來愛談命理,相信凡事總有運數,天命不可抗逆。綜考不同古籍所見,論及天命者,比比皆是。即使是「不語怪力亂神」的孔子,也表示自己「五十而知天命」,《論語.季氏》又載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亦以「天命」為君子首要敬畏之事。
關於「天命」,《中庸》開宗明義,肯定其意義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及至宋明理學,諸家又進一步發展《中庸》之思想,積極探討天命與人性之關係。而在《中庸》「天命觀」發展成宋明理學之過程中,唐人李翱之學說,無疑有茤茈啟後之特殊意義。
李翱(772-841),字習之,唐德宗貞元年間進士,曾從韓愈習古文,助其推動古文運動,強調「文以載道」思想,崇尚儒學,反對佛老。為此,李氏撰作《復性書》,嘗試以《中庸》強調之「天命」、「誠明」等思想為據,融合道、佛關於性命之學說,建立起儒家之心性理論,主張人要繼承天命,回復誠明善性,進而修身成聖。此一思想,奠定後儒重視《中庸》天命觀之風氣,對後來宋明理學之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除了《復性書》外,李翱還著有《命解》一篇,論述其對命運之看法,其文曰:
或ヾ曰:「貴與富在我而已,以智求之則得之,不求則不得也,何命ゝ之謂哉?」或曰:「不然。求之有不得者,有不求而得之者,是皆ゞ命也,人事々何為?」二子出,或問曰:「二者之言,其孰ぁ是耶?」對曰:「是皆陷人於不善之言也。以智而求之者,盜耕人之田者也;皆以為命者,弗あ耕而望收者也,吾無取焉。」
李氏首先提出時人相信與不信命運的觀點,然後指出,無論信不信命運,都各有弊端:不信命運者,容易變得功利計較,不講道德;盲信命運者,又會空盼坐享其成,不思進取。那麼,人們應當如何看待命運呢?李氏對此別有精論,篇幅所限,下回再續。
譯文
有人說:「富貴是由自己掌握的,肯以智謀求取便可得到,不去求取就自然得不到,哪有什麼命運可言?」又有人說:「這種說法不對。有些人想求取但得不到,有些人不必求卻已得到,這一切全是命數,與人事何干?」二人出去後,有人問:「這二人的說話,何者為是呢?」我回答道:「他們所言,都是對人有不良影響的言論。主張以智謀去求取回報的,是以巧計盜取農夫耕耘收穫的人;而以為凡事都由命運決定的,則是不肯耕種卻空盼望可得到收成的人,兩者我都不認同。」
註釋
ヾ 或:古漢語的不定指代詞,表示某些人、有的人之意。
ゝ 命:《說文》:「命,令也。」案:「命」、「令」古代本為一字,甲骨文「令」字作,下部「つ」象跪坐之人形,上方「k」象向下發號施令之口,故有命令義。金文「命」字作,由「令」字加「口」旁分化而成,強調發號施令之意,引申而有天命、生命諸義。
ゞ 是皆:「是皆命也」、「是皆陷人於不善之言也」句中的「是皆」,都表示「這都是」之意。是,作代詞用,指代前文所述之事,猶「此」、「這」義。
々 人事:指人力能做到的事。
ぁ 孰:「熟」的古字,古漢語作代詞用時,又可解作「誰」,指代哪個人或哪些人。
あ 弗:否定副詞,與「不」字為同源詞關係,音義相類。《公羊傳.桓公十年》:「其言『弗遇』何?」何休注云:「弗,不之深也。」案:據清人錢大昕提出的「古無輕脣音」說,秦漢時期的聲母系統並無輕脣音,故唐末後「凡輕脣之音,古讀皆為重脣」,「古讀『弗』如『不』」。
■謝向榮博士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中文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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