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華 英國倫敦聖三一音樂學院(音樂理論)院士
國歌是代表一個國家 、一個民族之精神的樂曲,用以凝聚國民,是國家的重要象徵。國歌起源於16世紀的歐洲,當時歐洲各國處於混戰之中,由於教廷沒落,宗教信仰已經不能成為激發軍隊士氣的來源,各國為激勵軍民保家衛國的情緒,常在行旅之間,歌唱起當地民眾熟悉的曲調,再配以歌頌國家山河、或獨有的花草及動物為歌詞;又或以軍樂進行曲式 ,讚頌為國家奮戰的將士,此乃國歌之雛形。及後戰事稍定,由於該類樂曲深入民心,受市民愛戴,又能代表國家、人民、 民族及歷史。自此,歐洲各國紛紛設定國歌,與國旗同時代表國家民族尊嚴。
國歌在國際上,跟國旗同樣有着重要的地位。國歌常用於外交場合,伴隨國旗升起時的儀式;也用於國際間的體育盛會。在兩國間的大型賽事前,常常會先奏出兩國的國歌,以鼓舞雙方的健兒。在獎牌頒發儀式上,每一位運動員都期望代表自己國家的國歌能在國際的舞台上演奏。
國旗及國歌同樣代表着一個國家的尊嚴。在國際外交上,若有任何國家侮辱他國的國旗及國歌,勢必引發外交風波,足見世界各國對國旗及國歌的重視,視之為國家尊嚴的重要象徵。 我們不應對任何國家的國歌作出任何不敬之舉。
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 ,實為應有之義。國歌所承載的愛國情懷及堅毅的民族精神,深得市民認同。國歌法的制定,不但規範了國歌的使用場合及奏唱禮儀,也對外交活動及宣傳教育產生良好的指導作用。
反對派反對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 ,並以言論自由作為幌子,根本是轉移市民視線,為他們的辱國之舉提供一個自圓其說的平台。即使沒有國歌法,大眾市民也不會隨意侮辱他國的國歌,更何況是自己國家的國歌呢?反對派醜陋的野心昭然若揭。
將國歌納入中小學的教程,提高學生的愛國及民族意識,在世界各國都在進行,實在無須大驚小怪。反對派將國歌教育詆毀成洗腦教育,務求愚弄市民,其心可誅!
(作者活躍於合唱藝術及藝術行政,曾多次隨已故聲樂名家費明儀出訪內地及台灣,推動两岸三地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