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引起商界激烈反對,由逾百個商會組成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形容,取消對沖對商界是「無底深潭」,若有員工立心不良「博炒」,更有望領取多次長期服務金,對社會不公。勞顧會僱員代表周小松則指,僱員需服務約26年,才可滿足獲得長服金或遣散費金額上限條件,且若僱員工作表現欠理想,現時僱傭條例已可保障僱主權益,「博炒」並不普遍。
沈運龍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取消強積金對沖並不合理,政府對有關方案仍有很多方面未解釋清楚,若落實將影響勞資雙方關係。
他舉例指出,若有員工已到60歲,沒有機會升職,工作能力又低,一旦「博炒」被解僱,「月薪2萬就可以契X十萬長服金,再等5年垮j積金,可以環遊世界」。此外,若有年輕僱員立心不良,每做10年便「博炒」,他們便可領取多次長服金,對社會不公平。
僱主要挾長工變合約
僱員心寒
他表示,作為僱主,若取消對沖後,將來聘請新僱員時或會以合約制代替,以增加對自己的保障。他又反問:「到時香港多鬫蛫竣H士,又點樣幫到香港經濟?」
他強調,商界絕對不敢承接這個影響深遠、連政府都不敢承擔的「無底深潭」,商界願意增加1%強積金供款,但要由政府包底。他又認為,立法不能感情用事,要先堵塞所有漏洞。
出席同一節目的周小松形容這種說法很「心寒」,因上世紀80年代已有長服金,當時仍未有強積金對沖出現,僱員退休時,僱主亦要支付最高長服金上限。
他指出,僱員在公司工作數十年並非易事,支付長服金亦是資方的基本責任,若僱員工作表現不理想「博炒」,現時僱傭條例已可保障僱主權益,強調「博炒」非普遍現象。
此外,取消對沖可為僱員帶來誘因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公司不會因僱員辭職而影響運作。
他表示,強積金是社會退休保障,與長服金的功能不同,強積金每年已被對沖了40億元,至今已「沖走」逾300億元,故支持政府決心更改此政策漏洞。他又認為,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是僱主責任,不同意由政府包底,但可有額外措施協助中小企適應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