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幾年前,我曾向考評局有關人士反映,為了減輕學生及老師的負擔,文憑試中文科的校本評核部分,能否刪去閱讀記錄這一項?當時,有關人士反問我,難道中文科不應培養學生閱讀興趣嗎?
我的回應是,中文科培養學生閱讀興趣責任重大,無可推卸。問題是在公開試中計算學生的閱讀記錄分數,是否能培養閱讀興趣?還是有可能弄巧反拙?
之前的文章曾談過,普遍學校推廣閱讀的方法,往往是要求學生交閱讀報告。文憑試的校本評核,則是要學生把看過的書籍記錄下來,並寫些閱讀感想。
看得愈多、書的種類愈廣、感想愈深刻,所得分數也愈高。閱讀成為做功課,甚至是公開考試,學生能感受到閱讀的樂趣嗎?更令人擔憂的是,交閱讀報告的做法會令學生不把焦點放在閱讀本身,而是放在交功課方面。為了交功課,學生可以隨便看幾頁書,甚至看看書籍的內容簡介,便左抄右抄,寫出一些所謂「感想」便算,真正的閱讀可能從來沒有實現。
我的想法是,語文科的責任是要培養學生的閱讀興趣及閱讀習慣。那麼,學校或老師要做的,便應該集中在「閱讀興趣」及「閱讀習慣」這兩方面的培養。
切勿為了「交差」的方便,而犧牲真正的目的。不過,坦白說,興趣及習慣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在這方面從來沒有立竿見影的方法。一定要細水長流,鍥而不捨,持續不斷地進行。因此,所要花的工夫、時間也多,甚至還要犧牲其他的教學安排,而所見的成果也未必那樣明顯。
讓學生自由選擇
在推行閱讀活動的過程中,有幾個重點要注意:一、常規性地、持續地進行。不可以短期的計劃形式,當計劃完結,就停下來,那便沒有意思;二、納入教學進度表內,有充足的時間讓師生進行閱讀交流;三、給學生有較大的自由度選擇自己喜歡的讀物;四、教學設計簡單方便,容易操作,不會因要搞一次閱讀活動而變成一場「大龍鳳」,如果這樣,並不能持久;五、能讓學生感到輕鬆喜悅而且滿足,不會有交功課或考評的壓力。
不少學校在每個星期均安排一段時間給學生作恒常閱讀。有的一星期兩次,每次半小時;有的每天一次,每次15分鐘到20分鐘。這種安排均是好的。
不過,如果能再進一步,抽出一些時間,恒常安排學生進行分享,效果可能更佳。例如可以班別作為單位,每班分若干小組,每小組可以選擇不同種類的書籍。例如喜歡小說的一組、科普的一組、歷史的一組、文化哲學的一組、散文詩詞等文學性的一組、藝術體育的一組等。
以一個月為一期進行恒常閱讀,在月尾安排閱讀分享會,每組輪流派一代表分享他那個月的閱讀心得。
這樣不但可以給學生展示他們的閱讀成果,同學之間也可以在聽取不同人的分享,間接「閱讀」了不同種類的書籍。
照顧不同水平需要
不同學生的閱讀習慣千差萬別。有的可能自小便由父母培養了良好的閱讀習慣;但也有些學生的家庭,父母從來不看書,家中也少有藏書,學生自然沒有閱讀的習慣。面對不同閱讀起點的學生,學校所設計的閱讀活動要能發揮照顧不同差異的功能。在這些活動中,不同水平的學生均能找到他們的滿足感,這樣才是最好的閱讀活動。
或者,在推廣閱讀時,我們首先考慮的應該是如何培養學生的閱讀習慣和興趣,而非交差。■陳仁啟
作者介紹︰任教中學中文科超過18年。香港大學教育碩士、香港中文大學文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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